美国商务部29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等5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得到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75%至62.74%。 美国商务部当天在声明中说,对于此类产品的中国、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出口商,美国商务部拟分别征收5.76%、5.72%至6.10%、10.8%至62.74%、2.09%、5.08%至7.05%的反补贴税。 声明还说,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押金。按照美国商务部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按照美方程序,正式征收反补贴税之前美国商务部还要作出终裁,此外还需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按照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作出终裁。如果这两家机构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等5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美国海湾虾业联合会去年12月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认为中国、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地的冰冻温水虾出口商获得了政府的资金支持,补贴幅度超过2%的允许范围。美国商务部于今年1月对此类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价值约为1.019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