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憧憬和上市公司高管疯狂减持的现实夹缝中,没有投资者不会纠结和凌乱。
2010年4月2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碧水源,是专业从事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技术开发应用的高科技环保企业。这家公司在环保概念的笼罩下成长性看起来十分充沛,2011年其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增长94.68%;2012年净利润5.62亿元,同比增长63.27%。
但是,在碧水源高成长背后,上市3年来5位核心高管离职。并且,在碧水源限售股解禁后,其高管便开始疯狂减持,一年时间内仅5位高管的套现金额就达到7.02亿元。
其中,碧水源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刘振国2013年5月7日精准卖出600万股,套现达3.21亿元。让人质疑的是,5月8日和5月9日,碧水源都有重要信息公告,5月7日,碧水源股价随之创出57.50元的新高。
而按照深交所规定,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副董事长刘振国在5月7日减持股票时,碧水源于5月8日和5月9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宜正常情况下已经进入决策程序,刘振国的减持已经违反上述规定,或涉嫌违规减持。
副董套现3亿或违规
2013年5月7日收盘后的大宗交易数据显示,碧水源发生13笔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均为53.56元,溢价率为4.36%,成交量正好为600万股,成交金额达3.21亿元。
数据显示,这13笔大宗交易的卖出方均为第一创业证券南京营苑北路营业部,接盘方除了两笔分别为苏州和常熟的营业部,其余11笔均为上海的营业部接货。
次日,碧水源公告称,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振国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刘振国于2013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票600万股,减持股票占碧水源当时总股本的1.08%。
经过此次减持,副董事长刘振国持有碧水源的股票数量为9890.7万股,占碧水源总股本的17.85%。其中,刘振国持有的流通股为2022.67万股,占总股份的3.65%。
碧水源上市时,副董事长刘振国作为碧水源第二大股东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2013年4月21日,其持有的限售股解禁,这也是碧水源最大的解禁潮。
刘振国的减持相当精准。在其限售股解禁之前,碧水源的股价从2012年11月27日以来已经连续上涨,截止到4月22日,碧水源股价已经上涨73.79%(除权)。
2013年5月8日,碧水源与云南水务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水务公司”)29名员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云南水务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云南水务公司29名员工,交易价格约为人民币7243.61万元。
随后的5月9日,碧水源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在山西太原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书,碧水源与太原钢铁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碧水源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占新公司45%的股权;太原钢铁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1亿元,占新公司55%的股权。
对于新公司设立的影响,碧水源表示,新公司将成为山西及周边地区水环境治理的中坚力量,这也为公司市场扩张增加了又一重点区域,对于保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与支撑作用。
也就是说,刘振国套现的次日和之后一天碧水源都有重要事项公告,刘振国作为碧水源副董事长,是上市公司的重要知情人,在上市公司重要信息公布前套现,不排除有利用内幕信息趁股价高位减持的嫌疑。
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而5月7日刘振国减持套现时,碧水源于5月8日和5月9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正常情况下明显已经进入决策程序,已经违反第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