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开发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2013-05-29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分享到:
【字号
大
中
小
】
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横琴开发有关进口货物税收政策作出明确。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下列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横琴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生产企业运营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从事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服务外包等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频道精选:
·
[财智]
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
·
[财智]
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
[思想]
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
·
[思想]
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
[读书]
《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
·
[读书]
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