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关注]杜绝镉大米须溯源管理
2013-05-28   作者:记者 于璐/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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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近日,广州质监部门公布“镉大米”来自湖南的具体企业名单,而广东全省大米镉含量抽检发现,镉大米的产地还包括本省以及广西、江西。
  镉大米生产版图的扩大,引发许多网友质问“我们碗里的米饭到底安全不安全?”同时,网民表示,要防止镉大米事件进一步恶化,必须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溯源管理。

  “主食”不让人放心

  网民“刘晶瑶”说,广东省开始了全面清查,但吃米的绝不限于广东一省,大米的产区也绝不仅是湖南、广东、广西和江西。
  博主“杨于泽”说,鉴于毒大米的种植面积大,有关部门必须将责任人依法处理,该食用转工业的转工业,该销毁的就销毁。

  不能只让农民买单

  据报道,在上海随机抽出大米91种样品,结果发现10%大米镉超标,在有关部门追查中,发现农民种植的田和操作过程与镉无关,加工大米企业也与镉无关,而直接影响大米镉超标的是工矿企业的乱排放,一经下雨后污水流入农田,才造成镉超标。可是,工矿企业不会因镉大米的事来“买单”,而是让本来收入就少的农民买单。
  对此网民表示,镉大米显然不是在流通与加工环节产生的,而是在原粮生产环节产生的,种粮农民因镉污染造成了损失,也是受害者。因此,由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只让农民本人承担。
  荆楚网署名“大唐孝子”的文章说,食物污染事件往往是由处于弱势的农民买单,大米无人要是在剥夺农民的生存权利,因此工矿企业乱排放导致的大米镉超标,应由工矿企业负责。“大唐孝子”给出了具体措施:其一,受连累农户应向企业索赔,由工矿企业对已造成的镉大米损失买单;其二,禁止不治污乱排放企业开工,坚决取缔一切非法排污企业;其三,在向农民进行补偿的同时,工矿企业应对土壤从根本上进行改良。

  强化日常监管制度

  网民表示,要防止镉大米事件进一步恶化,让镉大米远离种植农户和消费者,必须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溯源管理。
  网民“刘先生”说,大米要进入市场流通,必须经监管部门检测合格,获得准入资格才可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加强执行力。
  网民“肖金波”说,日常监管制度的落实尤为重要,溯源监管必须加强。职能监管部门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比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确保来源清晰、可追溯。
  网民建议道,确保粮食安全就必须加强监管,在监测方面,在出台相关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可交由第三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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