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将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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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先取消贷款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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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7 作者:记者 蔡颖 张莫/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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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其中包括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去年6月和7月,央行首次双向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且两次宣布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扩大,最终存款利率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下限可至基准利率的0.7倍。这被市场认为是提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契机。 近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呼声再起,尤其是放开贷款下限的声音不绝于耳。5月19日,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公开建议“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下限,将贷款风险定价自主权交给银行”。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也在一论坛上预计,“早则下半年,迟则明年,贷款利率下限将取消。” 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执行下浮、基准利率的贷款占比有所下降,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上升。据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介绍,从去年7月开始,虽然国内贷款利率下限放宽至0.7倍,但各家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下限基本在0.9倍,再往下降银行本身的资本成本就扛不住了。 “中国可能将分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首先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再逐渐放宽对存款利率上限的控制。这种循序渐进的可能性颇高,因当前贷款利率下限实际上并未起效,取消下限只不过是边际上的改进,随时可以进行。相比之下,存款利率的放宽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最后一步(即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可能要走很长的时间。”安邦咨询指出。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民营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至30%,以基准利率获得贷款的情况少之又少。而大多数民营小企业纷纷转向从非金融机构信贷渠道获得资金,例如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民间融资平台。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受到管制,对国有商业银行这些正规金融市场的机构而言,将资金配给民营经济难比分配给国有经济获得更多的收益,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国有经济资信良好,也更容易受到银行资金的青睐,更何况目前长三角地区的民营小企业资金链风险状况尚未缓解,那么,即便是贷款利率浮动下限进一步调低,甚至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对小企业究竟能带来多大实际好处,还值得观察。 巴曙松认为,利率和汇率是引导金融资源配置的最有效信号,资金价格的双轨制必然导致资源的错配。 “目前银行存贷业务仍实行利率管制,而非银行金融体系以及为规避利率管制而创新出来的金融业务则采取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利率双轨制衍生出大量的资金套利行为,并使得宏观调控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资金在银行业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之间相互转换,央行宏观调控的效果大大减弱。这些实际的金融双轨制带来的种种问题,都必须通过进一步市场化来改进。”巴曙松说。 除了金融行业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外,在财税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等。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进一步透露,“房产税试点扩围今年会有动作。”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意见》则要求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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