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豪华办公楼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紧急通知,对各地各部门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展开清理检查。博友对此表示强烈支持,认为不仅要进行严格的清查,还要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出台配套的刚性处罚措施,才能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化解于无形。
贪腐之风作怪
“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最喜欢办公楼拆迁或择扯另建,做这事好处最多。”博友“@亲情港湾”认为,一有工程可做、二有朋友来找、三有地皮可卖、四可把周边的市场同时搬迁另建,旧市场闲置,五可见政绩。现国务院下发不能建楼堂馆所真是英明决策,但对违反者要坚决查处才管用,不要成一纸空文。
“民众对政府形象的评价,不在其大楼如何气派,办公场所如何奢华,而在于它离民众有多远,是否真正服务于民。”博友“@齐鲁一民”认为,高大恢弘的办公楼已经脱离公共财政的本质,侵犯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预算应公开化法制化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豪华衙门”现象,不少博友认为,应该将财政支出纳入法制轨道,加大财政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
博友“@储昭宪”认为,地方政府掌握着基本信息,但不上报;中央政府要获取这些信息,成本非常高,谈何容易。这就是为什么中央政府抓到,就是“摊上事了”,没抓到,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博友“@随想记事簿”认为,财政收入是社会大蛋糕的一部分,其超额分配有个合理的边界,而财政支出的使用应更加公开、透明和有效率。如果纳税人的血汗钱大肆用于以“舌尖上的腐败”为代表的“三公消费”,用于大建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城市建设无休止地破膛开肚,拆了建,建了拆,金山银山也会被消耗殆尽。
加大处罚 立法治本
博友“@沧浪中人”担忧地表示,随着中央政府加强对兴建楼堂馆所的管控,一些地方便开始以“业务用房”或“技术用房”等名义偷换概念,大肆兴建办公楼,使禁令这条高压线被架空。博友“@黄雨湖”也认为,楼堂馆所不让建,改个名建院(疗养院)、中(培训中心)、墅(别墅)。总之,一项政策出台,如果不配套钢性的处罚措施,一切都是空谈。
“只要对违规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惩处,就没有人敢顶风作案。”博友“@龙阳”表示,“如果只打雷不下雨,那就不过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走秀而已。”
此外,也有博友提出了监督的重要性。博友“@梅”认为,“没有监督是不会有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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