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民众呼吁早日实现让路于民;另一方面,有关政府部门却为延长公路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开口子、留伏笔。如此“改革”,不仅不利于公路的清理整顿,还将助长经营者变收费公路为“吸金利器”的气焰。
交通运输部最近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修正案有刻意维护收费公路建设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嫌疑。
《征求意见稿》强调收费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为25年,似乎给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其新补充的规定,“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实质上为收费公路经营者随意延长收费期、甚至变“有期”为“无期”留下制度的空子。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过大、发展过快,地方政府所承担的高速路债务已达6万亿,而现有的“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公路建设模式一时难以改变,债务也就难以减轻,所以这次条例的修改更像是找借口来推迟还款年限,25年收费年限也将是一厢情愿。
在赵坚看来,“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公路建设模式,以及收费权益的转让是导致一些收入已经远超投资的高速公路继续收费的主要原因,也导致收费公路清理整顿效果不大。
被称为“中国最赚钱”的广深高速公路,从1997年通车到现在收费已超过350亿元,远高于122亿元的初始投资,该高速还能“依法”收费至2027年。江苏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宁高速改扩建之后,其收费期限延长至36年。
虽然地方声称高速公路债务高筑、养护成本巨大,但是因其未能公开透明高速公路的成本支出细则而招致公众的质疑。比如,《征求意见稿》中一味强调为满足养护管理可延长收费年限,但是公路收费所得多少用于还贷,多少用于养护等都尚不可知。
记者采访的多位券商分析师表示,高速公路依然是暴利行业。据他们计算,目前高速公路的平均销售毛利率在40%-50%,有些车流大的更是高达70%以上,西部偏远的一些则在10%左右。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新增规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根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此举为目前公路“乱收费”、“乱罚款”、“收费高”的毒瘤创造了蔓延的土壤。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虽然提高收费标准需有关部门批准,但确实为过路费的上调打开了口子。
数据显示,全世界80%以上的收费公路在中国;中国人均GDP的2%用于缴路费;高速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三分之一。显然,如果收费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和提高收费标准,这些数据还将进一步走高。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高级研究员贾新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公路不应成为少数利益者的“致富路”。虽然我国目前尚不能像美国那样实现高速公路基本不收费,但是主管部门改革不能逆民众期待,否则,瘪了老百姓的钱包,鼓了少数利益者的腰包,更是伤了国民经济的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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