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党政干部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该市将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三类人员拥有房产情况进行统一清查,对可能存在的党政干部违规建房、超标占房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的一律收缴。 据悉,合肥市此番将针对党政干部违法违规买卖土地、建房、占房,“小产权房”等问题,首先对党政干部家庭的房产信息进行登记,范围涉及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由党政机关任命的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登记内容包括干部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本人和配偶参加房改等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是否存在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购买“小产权房”等各类家庭房产信息。 在自行登记上报的基础上,合肥市还要求各单位根据干部填写的个人信息表,统一填写《干部房地产主要信息公示表》,在工作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房。合肥市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将对受理的登记表进行联合核实,依据相关政策,认定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合肥市纪委表示,对“清房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将采取严格措施追究到底:干部个人手中的闲置土地一律收回;违法违规买卖土地和出售出租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谋取的私利一律收缴。自建住房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一律按照市场价格回收或收回拍卖;自建住房违反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纠正后完善手续,违反规定多占的住房一律收回。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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