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将从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补贴种禽生产、适当减免企业税收以及对符合条件者免收车辆通行费等多个方面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 山东省近日下发的《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明确,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的,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由各级财政承担,省级财政对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市分别补助40%、60%和80%,缓解家禽产销矛盾。 此外,以今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山东将以每只种禽15元的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省级财政也按上述比例对各地予以补助;对父母代种禽场,由各地政府自行研究制定补贴政策。 为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山东省还明确,在疫情期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据山东省禽流感防控专家组介绍,禽流感发生后,山东家禽养殖业持续低迷,初步统计,近期山东家禽养殖业日均损失2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