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09年两年间,正和股份将子公司鸿远置业51%的股权以2.1亿元转让给名不见经传的安捷畅达物流。2009年之后,安捷畅达物流再度将鸿远置业51%的股权悉数转让给云南金山水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以上转让过程涉嫌造假。记者实地走访正和股份公告披露的安捷畅达注册地,发现该物流公司位于北京大兴区的注册地址是一片农田,更为蹊跷的是,在工商局的相关资料中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存在的痕迹。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向记者指出,“如果公司并未被注册过,那么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安捷畅达所提供的工商资料都涉嫌造假。”根据臧晓丽的解释,如果交易对方并未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即交易方不能进行股权转让所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所声称的与安捷畅达物流进行的股权交易即为虚假交易,股权交易获得的2.1亿元收入也涉嫌造假。没有工商登记,企业无法开立银行账户,这2.1亿元的巨额款项,又该如何转入正和股份的账户?如果交易对手都不存在,那么该笔交易就是彻彻底底的造假。
薪评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表示,“如果这家公司不存在,而与这家公司实质上进行股权交易,双方必须签订一系列合同,这个情况下不存在主体,就存在虚假交易,双方的交易就是违法。”张韬补充说,“如果交易公司不存在,当事人以公司名义形式盖章签订合同,轻则涉嫌虚假交易,重则涉嫌犯罪。上市公司是否牵扯其中,要看上市公司究竟是主犯还是从犯,参与程度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