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4%;食品价格上涨4.0%,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9%。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4%。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0.4%,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3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6.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油脂价格上涨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酒类价格上涨1.2%,烟草价格上涨0.5%。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7%,鞋类价格上涨1.8%。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5%,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7%,西药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1.1%。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9.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降5.8%,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5.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9%,文娱费价格上涨2.6%,旅游价格上涨2.1%,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9%。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6%,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0%。
据测算,在4月份2.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水产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2%和1.2%,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6和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下降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2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环比下降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19个百分点)。
4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7%、0.4%、0.2%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0.4%,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环比均持平(涨跌幅度为0)。水、电、燃料中,液化石油气价格环比下降1.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余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