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驳回摩托罗拉关于"在德国禁售苹果手机"的请求
2013-05-08   作者:记者 廖冰清/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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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委员会6日就摩托罗拉移动公司和苹果公司的专利纠纷做出初步裁定,驳回摩托罗拉移动基于其所持有的移动电话“标准核心专利”(SEP)而提出的,禁止苹果在德国市场销售手机的请求。
  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的一份书面声明说,“欧委会已经将其初步意见告知摩托罗拉移动公司,我们认为摩托罗拉移动公司基于其所持有的‘移动电话标准核心专利’而试图禁止苹果公司在德国市场销售手机,是滥用其在某些专利上的统治地位,而这是欧盟反垄断法规所禁止的。”
  声明说,虽然要求禁售可能是解决专利侵权的一种方法,但是当这种专利涉及到“标准核心专利”、以及潜在的专利授权请求者愿意遵守“公平、合理、不带歧视性”(FRAND)的授权条款时,这种做法就有滥用专利权之嫌。
  欧委会认为在当前阶段,占统治地位的“标准核心专利”拥有者不应该寻求禁售,因为这样会扭曲专利授权的谈判,并使专利授权请求者处于不公正的境地,而且这种对专利权的滥用还有可能伤害消费者。
  声明援引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事务委员阿尔穆尼亚的话说,“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与增长的基石。但是,公平的竞争也同等重要。我认为企业应该将时间花在创新与产品竞争上,而不是滥用知识产权以阻碍竞争者,从而危害创新与消费者的选择权。”
  摩托罗拉发言人Katie Dove表示:“欧盟认为禁售令应该只针对不愿意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我们对此表示赞同。就本案而言,摩托罗拉移动遵循了德国最高法院建立的程序来处理此事。在法院认定苹果为自愿被授权人前,他们必须提出6个报价。”
  据悉,如果欧盟发现摩托罗拉移动违法,将对其处以最高全球营收10%的罚款。摩托罗拉移动有8周时间对欧盟的异议书作出回应。
  在移动互联网专利大战中,苹果和谷歌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公司是一个“捉对厮杀的组合”。
  德国法院曾在2011年12月宣判苹果所销售的iPhone及iPad等设备侵犯了摩托罗拉的数项GPRS专利,摩托罗拉也准备在隔年2月禁售苹果产品。但苹果及时提出了上诉,认为这些专利攸关产业标准,同时控诉摩托罗拉多次拒绝以合理的方式授权相关专利。2012年8月,摩托罗拉与苹果达成协议,苹果将支付合理的授权费用并赔偿损失。但此事让欧委会于2012年4月以保护市场竞争为由展开调查。
  另据法新社报道,摩托罗拉移动此前已经在欧美等地区起诉苹果产品侵犯其多项专利,其中一个专利涉及用户在接听电话时,手机会忽略用户的触摸操作。今年4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拒绝了摩托罗拉有关在美国禁售苹果产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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