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规范代持业务 丙类户去留存疑
昨日,在北京金融街,一场牵动债市万千人心的监管通报会议,释放出了众所期待的维稳信号,至此,这场债市风暴有望软着陆。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证实,在这次会议上,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自查,防范债券交易风险,同时表态将规范代持业务,对丙类户要逐步取消或升级。
据本报记者了解,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吕劲松、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均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显示相关部门已就整顿银行间债券市场达成了阶段性共识。
“一如市场主流预期,央行的维稳信号很明显,可以说这场风暴最激烈的时候过去了。”一位接近央行的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接下来,央行将继续对银行间债市进行整顿,但是应该会采取温和渐进的态度,不会干预市场正常秩序。”
一位券商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市场的情绪将会得到安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有过利益输送的人将躲过处罚,监管的态度还需要继续观望。”
审计署2013年第1号公告曾披露,央行正在研究完善债券市场发展顶层设计,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事件,切实维护市场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央行释放维稳信号
本报昨日曾报道,央行定于4月24日召集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开会,主要议题正是围绕当前的债市风暴;此举一方面旨在维稳银行间债券市场,另一方面很可能探讨以丙类户治理为重点的改革内容。
昨日下午,多位大型商业银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这次会议上,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要求商业银行对债券交易进行内部清理,于本周五17点前将具体工作方案上报央行,并于5月10日前向央行上报内部清理结果。
另据透露,央行还称,对于未来金融机构自查出来的问题,将争取“宽恕处理”。
令市场倍感欣慰的是,此次央行表态对代持交易出台新的管理规则,而非禁绝。同时,对于丙类户,要逐步取消或升级,并没有要求立即取缔。
“代持不禁,说明监管层越来越尊重市场。”多位债券市场人士称,如果禁了代持,市场资金将无法高效运用,犹如“死水一潭”。
在某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总监看来,应该根据期限规范代持业务,短期代持是合理的,也是市场发展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代持交易需要规范。他并称,长期的代持养券、利益输送问题亟须整治,否则对规范做事的机构不公平。
一位大型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从央行“逐步取消或升级”的表态来看,银行理财资金由丙类户转为乙类户“加快推进的可能性较大”。
据该人士介绍,之前为了让理财资金投资债市,商业银行曾经向央行申请开设乙类户,也曾向证监会要求进入交易所债市,但是均没有得到监管支持,最终银行理财资金只好以丙类户的面目出现在银行间市场。
“我们正在关注监管的‘脸色’,监管部门如果规范了这些领域,银行就继续做业务;监管要是不支持,银行就不做,相关业务也会大量缩水。”某大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向记者表示,“如果一个业务地带滋生了大量问题,那至少证明这一业务方式或流程有很大的问题。因此,要解决的问题是做好内控,控制住流程。”
在资本市场上,债市整顿风暴也影响了本周银行股走势。对于本轮整顿将对银行经营造成的影响,上述人士认为“市场过虑了”。他表示,虽然部分银行曾使用代持方式降低风险资本占用,提高资本充足率,但主要是局部现象,总量并不大,因此几乎不会影响银行总体经营。
“债券市场的逐步成熟,对银行来说,是创造了更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我国银行业转型。”上述大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说。
一场酝酿已久的审计风暴
据本报记者了解,从2010年开始,审计署就已经将目光对准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在过去三年里,经过审计机关审计,发现了以财政部张锐案为代表的众多利益输送行为。今年以来,在高层的支持下,司法部门积极介入,这场酝酿了三年之久的审计风暴终于爆发了。
从审计署网站披露信息来看,为了整肃银行间债市“黑幕”,近年来审计机关付出了极大努力。这其中,审计署上海办居功至伟,其最先发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利益输送模式,并成功揭露多起案件线索,在金融业界形成了巨大影响。
审计署网站2012年9月的一篇新闻稿称,审计署上海办申报的“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审计”项目获得了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提名奖。
上述新闻稿显示,近年来,审计署上海办在金融审计工作中,持续关注国债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等全新审计领域,查获多起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该办以个案为突破口,揭示银行间市场在交易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积极向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正是在审计署上海办的建议下,央行在2011年4月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要求相关单位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清算及结算进行日常监测与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随后在6月份,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招标发行管理细则》,要求防止招标过程中的舞弊现象。
事情并未就此打住。在2012年,审计署及各地审计部门,就银行间债市审计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文章,其中流传甚广的是审计署广州办刘升华去年末关于丙类户的一篇文章。
在该文中,刘升华提出了治理丙类户的三大建议:一是规范场外交易,加快发展做市商制度等交易模式;二是公开市场业务,建立统一、有序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三是理顺监管体制,将丙类账户纳入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直接监管范围。
对于债券市场人士而言,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去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明确表示,2013年要加大查处力度,向腐败亮剑,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利益输送问题。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司长吕劲松当时举例称,张锐本来在财政部负责债券、国债招投标,但他却违规接受超过截止时间的所谓“应急投标”,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应急投标都是他的关系户,肥了自己的腰包,坑了老百姓的利益。
张锐是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原副主任。2010年,审计署在财政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10年,张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在国债承销业务中获取不当利益,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201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吕劲松还举例说,“我是某证券公司或者某银行的固定收益部的老总,我在外设立一个公司,再设立一个第三方,再通过银行间的债券市场,我低一点卖出,然后卖给我自己成立的公司,第三方再把它平价买走,这块利益就输送到我自己成立的公司,包括国债,包括企业债。”
至此,审计署对银行间债市的利益输送问题,已经了然于胸,这场刮向银行间债市的审计风暴高潮渐近,一直到上周万家基金邹昱案发。
聚焦金融机构内控
“从目前发生的案件来看,所有违规交易都是由于内部控制和管理漏洞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上述接近央行的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首先应从案件发生的源头着手,严格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债券交易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和内幕交易。
在该人士看来,急需改变当前这种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市场业务发展的现状,应当明确各条业务线和操作环节的风险点,厘清前、中、后台人员的职能,加强互相监督制约,封堵违法违规的可能路径,客观上降低违规交易的可操作性。
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表示,在证监会相对保守的监管方式下,相比基金和券商而言,银行领域的内控较为欠缺,例如此次出事的基金公司员工邹昱、马喜德,他们最早都是出身商业银行。
“尤其是地方的城商行和农信社,其管理更是叫人无法乐观。”上述人士说,“在这些地方银行里,做债券的人通常只有五六个甚至两三个,行政负责人往往盯着贷款业务,对债券市场的规则和底线并不清楚,但他们的权限和自由度都比较大。”
这并非没有先例。2012年初,审计署曾经披露了一起有关债券交易的利益输送问题。审计署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审计中发现,2008年湖北省荆州市农信社时任副主任温生武,伙同该单位资金交易部原经理李燕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向民营企业低价卖出金融债券非法输送利益1400多万,其中1000多万元汇入温生武等人的个人账户。
而在上周五,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回应称,坚决反对基金公司在债券投资操作中以代持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据悉,地方证监局已经于上周正式部署辖区内证券公司自查债券业务部门,主要检查代持业务,同时着手升级内部交易流程系统,并鼓励内部举报。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主体,在目前的多头监管格局下,要想真正地规范和维护市场,还需要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
一个可喜的信号是,目前,央行、证监会和发改委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债券市场协调机制。今年中期票据和交易公司债有望实现跨市场相互挂牌,而监管部门之间也将逐步统一市场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方式。
在去年12月份发表的《金融审计:中国特色的第四方金融监督》一文中,审计署郑州办王子剑指出,债券市场还存在多头管理,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金融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建议尽快整合金融监管资源,强化监管协调,建立健全监管协调会商和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