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静(化名)的家属从中国人寿理赔人员手中接过保险赔偿金的时候,他们还没有从地震带来的震惊和悲痛中缓解过来。七个小时前,2013年4月20日8点02分,四川雅安发生了7.0级地震,与成千上万户震区居民一样,在剧烈的晃动中,林静被坍塌的房屋夺去生命。
逝者已逝,伤痛之余,家人想起了林静去年投保过的一份保险,11点48分,他们试着拨通了中国人寿95519报案电话。
余震仍在一波波的袭来,大片倒塌的残砖和满地的砾石让交通更加不便,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三个小时后,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还是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亲手将意外死亡保险金送到了他们手中。
这也成了雅安地震中人身保险理赔的第一例。
事实上,灾情发生后,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郎中伟总经理率队于当日上午11点多就抵达雅安芦山,查看灾情、查勘理赔工作。当然,第一时间赶到客户面前的不仅是四川当地工作人员。远在北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明生、总裁万峰就在地震发生后与四川分公司通了电话,要求四川省分公司组织精干、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理赔支援小组,先期深入灾区排查灾情,走访受灾户,并给予物质援助和慰问。随后,公司首席运营官许恒平率队于当晚抵达灾区,代表公司慰问员工,查勘毁损,指导理赔。
在不断的余震震波中,国寿各路人员争分夺秒的收拢队伍,而一路上震区的惨状也让他们更深感作为一个保险人的责任重大:他们见到了同时失去3名亲人的家庭,见到了失去15岁女儿痛不欲生的母亲,见到了坐在路边,面对着垮塌、损毁严重的房屋深感无力无助的村民……
作为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之一,中国人寿在雅安地区153万的人口中,承保客户人数超过了85万人次。85万次的信任也意味着85万次的责任,对中国人寿人来说,自然灾害面前,更应该加倍对客户负责。
随着灾区抢险和客户伤亡排查工作的开展,抢险和理赔调查工作也在迅速有序的展开,先期深入灾区的理赔支援小组,陆续探访了在震灾中受伤的客户,并支付了每人500元的慰问金。震后通信不畅,为了方便客户报案和及时获得理赔,中国人寿财险开通了报案绿色通道,客户可凭照片或影像资料报案。
4月22日,中国人寿首席运营执行官许恒平亲手将30万元保险金和500元慰问金送到客户杜某家属手中。这起赔案是自4.20雅安地震发生以来,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迄今赔付的最高金额人身险赔案。
事实上,地震发生后的两天内,中国人寿就已向雅安灾区派出救灾和理赔服务人员共1048人,设立现场理赔服务点46个。
不仅如此,中国人寿也关注着参与救援人员的安全。震后当日,中国人寿宣布向参与救灾的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新闻工作者和医护人员等捐赠每人保额为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同时,中国人寿将向雅安灾区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也将全面助养本次因地震不幸失去双亲的孤儿,负担每人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费用,直至年满十八周岁。
地震灾害突如其来,但灾后重建是长期的过程,随着灾区救援和理赔服务的进一步开展,将更加对保险公司理赔的效率和质量形成考验。对此,中国人寿本着“重合同守信用,责任范围内应赔尽赔”的原则,推出了抗震救灾保险20项重大理赔服务举措。
——主动寻找客户。员工进单位、业务员进社区乡村、调查人员进医院、95519发短信、公司刊登媒体公告,主动回访、全面寻找客户。
——多渠道受理报案。建立多渠道报案体系,在重灾区、灾民安置点、医疗机构设置现场理赔服务站或报案点,提供多渠道、24小时报案受理服务。
——无保单原件理赔。保单资料遗失或损毁的,只要客户提供主要信息与公司承保信息基本一致,公司即受理申请。
——放宽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缺失的,如客户提供居(村)民委员会以上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司即受理申请。
——简化报销申请资料。客户申请医疗费保险金,可以不提供医疗费用凭证,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客户的实际医疗支出给付保险金。
——取消社保给付范围限制。公司承担不属于社保保障范围的药品或诊疗项目。
——取消伤残观察期,根据客户当前伤残情况进行评估,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
——优化特殊案件身故证明。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公开发布的遇难者信息,确属客户的,即主动理赔,客户无需提供其他身故证明。
——简化身故理赔申请资料。申请身故理赔,如客户可以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救治医院出具的身故证明,公司即予理赔。
——授权现场理赔审核,授予灾区现场理赔工作在案件真实、申请人有效的基础上,全权处理。
——全国范围内通赔通付,客户可以根据需要,在中国人寿全国任一机构申请理赔,优先办理。
——延长宽限期。对于因地震未及时交纳续期保费的客户,延长缴费宽限期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承担保险责任,并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欠交保费。
——根据客户意愿,提供保险金现金支付方式,确保客户第一时间领取保险金。
——放宽保单生效条件。地震发生前已经收到投保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费的,均认定合同生效,承担保险责任。
——延长保险责任期间。对因地震导致超出合同保险期间的延续治疗,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延长90天。
——免费补发保险单。保险合同遗失、毁损的,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延长合同终止时效。因地震造成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的,客户可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效申请。
——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无论是否接受定点医院治疗,均承担保险责任。
——提供预付赔款服务。因伤住院治疗未结束的,及时预付医疗或住院津贴保险金。
——主动给付保险金。对已发生案件,但客户未提出索赔的,积极确认客户或保单受益人,协助收集申请资料,主动给付保险金。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国人寿在全力支持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的同时,也展开了自救工作,目前灾区公司财产损失清查和销售人员补助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