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与基金持有人的多方努力下,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300基金)违规换购永泰能源一事终于了进展。
上周末(4月19日),证监会通报显示,决定对南方基金采取责令整改3个月等监管措施,并责其以自有资金4799万余元对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赔偿。
今年3月,南方300基金在认购期内允许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拿停牌的永泰能源股份换购基金份额。由于复牌后永泰能源连续跌停,致使该基金大幅亏损,基金持有者实名投诉证监会,希望讨回公道。
据南方基金官网显示,本次南方基金的补偿对象限于2013年4月10日
(南方300基金上市交易前一日)登记在册的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4799万元补偿费计算,每1000份基金持有人大概可分到12.12元。
违规换购遭曝光
4月8日,南方基金披露《南方300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由于南方300基金的第一大重仓股突然变更为永泰能源,这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截至4月8日收盘,永泰能源在复牌后遭遇两个跌停,以南方300基金持有永泰能源的市值高达19541.4万元计算,损失高达近4000万元。
4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第一重仓股
“狸猫换太子” 南方300ETF被指违规》一文,披露基民对南方300基金高价回购停牌股的不满。
4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又刊登《换购暗算持有人
南方基金被投诉至证监会》,详细分析了南方300基金换购永泰能源存在的问题,并披露不少基金持有人已经将此情况实名举报给了证监会。
根据早先报道,南方基金在该换购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何允许股价存在明显异动(停牌前跌停和机构的大举出货)的永泰能源进行换购?二是永泰能源的高价换购丝毫不考虑期间采掘指数的暴跌,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处罚力度罕见
实际上,在媒体的曝光和基金持有人积极投诉的情况下,南方基金这次违规换购致使基金市值遭受巨大损失的事件,很快获得了证监会的定性和处罚。
4月19日,证监会在新闻通气会上,对南方基金的违规换购事件予以了通报。其措施包括对南方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和审核该公司所有新产品和新业务申请;对基金经理潘海宁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年内不得担任基金经理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对ETF投资总监刘治平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责成南方基金公司运用自有资金4799万余元对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赔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对南方基金的处罚力度是空前的。在该事件之前,基金业的丑闻还包括2007年的上电转债事件。
当时,包括南方基金、泰达荷银以及华安基金在内的3家基金公司的5只基金产品,因未能及时转股或卖出所持有的上电转债,被上市公司强制赎回,直接造成2200万元损失。不过,该事件当时并没有被官方性质的监管措施处罚,上述基金公司的相关责任人也只是受到了公司的内部处罚。
补偿方案仍存疑
4月19日,南方基金的官网也发布了该事件公告。南方基金表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300基金,在2013年2月25日至3月11日集中申购期间因接受永泰能源超比例换购,造成的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对象限于2013年4月10日
(本基金上市交易前一日)登记在册的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补偿方案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虽然南方基金尚未出炉补偿细则,但有基金持有人认为补偿金额过低。有基金持有者表示,南方300基金换购永泰能源的价格为12.6元/股,截至4月10日,该股票已下跌25.16%,对应19541.4万元市值损失4916.4万元。按照证监会提出的4799万余元的补偿标准,似乎还有所不足。
而截至4月19日,永泰能源的股价已较换购价下跌了30%,若南方300基金未改变永泰能源的持仓数量,南方300基金面临的市值损失已高达近6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计算发现,4799万余元的补偿金额对应395919.9451万份的基金总份额,相当于每1000份基金份额仅可以分得补偿约1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