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下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据了解,2012年证监会已经实际下调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降幅为50%或30%。《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基金收缴比例,明确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此外,《补充规定》还就鼓励优质证券公司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亏损证券公司提出了保护性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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