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自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及打印耗材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这一新规让耗材政府采购市场产生了新的变化。 于今年1月22日发布的《通知》提到:“打印复印用通用耗材即打印复印用再生鼓粉盒(以下简称‘通用耗材’)已正式纳入新一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详见国办发[2012]56号文),属强制集中采购项目。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各单位,在采购打印复印用耗材时应当在定点供应商处购买中标的通用耗材,通用耗材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购买原装耗材。” 对于原装耗材厂商来说,这个消息有些突然。一家美资打印企业市场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的执行对政府采购耗材市场的影响将体现在服务保障与销售模式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服务保障角度来看,目前,几乎所有打印复印设备厂商在其产品使用说明中都规定,因使用第三方耗材产品所导致的设备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通用耗材在政府采购市场上大规模应用,一旦出现打印复印设备故障,而设备厂商又不予以保修,那就很可能影响采购人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更有甚者,如果设备故障无法修复,就需要重新购买,还会造成采购人单位的资产损失。 另一方面,从销售模式角度看,现在大多数打印复印设备厂商的营销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设备的后期使用、也就是耗材的收入,而打印复印设备本身的利润很低甚至是负利润。新规的实施无疑会导致这一销售模式被打破,而这一销售模式一旦被打破,那么设备厂商就很有可能提高设备的价格,但在这样的情况下,问题就会接踵而来。 不过,对于通用耗材厂商来说,《通知》的出台无疑是个利好。“对于我们在中央在京单位的销售将会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天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贺良梅表示。贺良梅说,“因为国家现在厉行节约,通用耗材中有实力对于创新环保安全关注的企业所生产的通用耗材质量成熟稳定,并不逊色原装耗材,值得被关注。这也是天威多年以来积极推动通用耗材进入央采市场的原因,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因为我们知道这是大势所趋。” 对于一些原装耗材厂商所说的因《通知》出台后产生的续维修问题, 贺良梅则认为,“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因为它属于要挟性条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所以原装厂商一般不会在保修规定中注明,只是某些原装打印机的经销商会在口头沟通中有这样的表达。现在出台的这个通知是一个强势引导性文件,立场非常明确,中央采购已经明确规定了这是不允许的。我们的产品在质量上并不比原装耗材差,通用耗材节约环保的优点一旦被央采单位认识到,他们就不会对售后服务太过担心。” 至于《通知》中提到的“通用耗材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购买原装耗材”这一规定中,如何去衡量“是否能满足需求”的问题,贺良梅认为,通用耗材可以用的就是能满足需求,而原装厂商出产的一些新型号打印机,通用耗材厂商可能一时没有跟上不能供给,这就属于“不能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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