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正式推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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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作者:王淑娟 何欣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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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海清算所在上海举办业务发布会,宣布正式推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指在中国境内由经纪公司帮助达成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清算结算的远期运费协议产品,由上海清算所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在规范、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下,即使原来交易对手方违约甚至破产,所达成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的权利义务也仍然可以确保得到履行。上海清算所首批推出了海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CTC)、巴拿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PTC)和超灵便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STC)等三个产品的中央对手清算服务,经人民银行批准并报上海市政府同意,2012年12月10日试运行,2013年4月16日正式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指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等航运金融衍生品是场外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银行积极支持上海清算所向其拓展中央对手清算机制,进一步体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提升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水平。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表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对于深化上海在全球航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力、协同推进上海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双中心建设,确立上海全球性人民币产品清算中心地位等,都具有战略意义。 据悉,运费波动是航运市场主体面对的共同风险,对于大宗商品采购企业、进出口商等航运需求方,运输成本难以控制,严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对于船东、航运公司等航运供应方,运费收入波动较大,导致短期资金压力和长期盈亏不确定性。远期运费协议作为一种运费风险管理工具,具备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有助于企业管理远期运费风险。具体而言,航运相关企业在现货市场进行船舶租赁交易的同时,可在远期运费协议市场买入反向协议以锁定成本或利润。
上海清算所表示,下一阶段将考虑向铁矿石、动力煤等与航运相关的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衍生品市场拓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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