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狱中掌控国美可签文件
专家称并非特权
2013-04-16   作者:吴桂霞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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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权还是民权?“一把手”的铁窗影响力

  提要:那么,入狱后的企业家还能不能管理企业?黄光裕狱中掌控国美是特权吗?创维黄宏生如何在香港监狱成功领导创维?政府接管入狱企业家身后的企业有法律依据吗?企业要如何应急自救,如何从管理上避免陷入“国美陈晓式”危机?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了《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有245名企业负责人或高管落马。其中,在涉案企业性质清晰的243例案例中,民营企业高管158例,占比65%。
  现实中,企业家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便只是吸毒、交通肇事这类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的犯罪行为,通常也就是企业噩梦的开始。这在民营企业中的表现尤为明显。
  那么,入狱后的企业家还能不能管理企业?黄光裕狱中掌控国美是特权吗?创维黄宏生如何在香港监狱成功领导创维?政府接管入狱企业家身后的企业有法律依据吗?企业要如何应急自救,如何从管理上避免陷入“国美陈晓式”危机?

  黄光裕狱中掌控国美是特权吗?

  自2008年黄光裕被调查起,国美的日子就一直很“纠结”。开店还是关店、电子商务如何发展、如何盈利等问题让国美如同一头困兽,挣扎、茫然。
  2012年国美巨亏近6亿元,其老对手苏宁盈利26.76亿。在如此紧迫焦灼的大环境下,黄光裕要如何在监狱中领导国美搏杀,成为媒体和公众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另一个战场,以“黄光裕案”为典型的吁请建立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保障制度的讨论也在激烈进行中。
  因为,在现实中,尽管法律未明确表明入狱的企业家不能行使民事权利,但真要行使,又比登天还难,可黄光裕却打破了这一惯例。
  据悉,黄光裕被调查后,陈晓开始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随后引入贝恩资本,并推出“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黄光裕的国美控股份额面临被稀释危机,国美电器“去黄氏家族”潮流涌动……而此时已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的黄光裕,被传因不堪压力在看守所内尝试自杀,幸被及时发现。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此后数月,为对抗陈晓,争夺国美,狱中的黄光裕频频行使股东权利、对外发布声明。同年9月5日,身在狱中的黄光裕发布名为《我的道歉和感谢》的公开信,表达了向相关者的致歉、感谢及自己的悔过,这也是其自出事以来首度以个人身份对自己的事件公开表态。尽管信中未提国美之争,但在国美控制权之争正进入关键时刻,这无疑是一感情好牌。
  公开信的发布,让媒体留意到了黄光裕也能在看守所或是监狱中办公的事实,于是关于“囚徒黄光裕狱中掌控国美是特权”是特权的猜想甚嚣尘上。
  事实上,就在黄光裕被判刑后不久,据报道,2010年5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办了“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障”研讨会,专门就类似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报道指出,据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因黄光裕仍是国美公司大股东,考虑到国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黄在看守所内可通过允许,签署国美公司的文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家在看守所内签署文件,在以前是不被允许的,“现在,看守所允许签署文件,但也有监督机制,对签署有全程的录像,如出现问题,要对黄进行处罚。”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贺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他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规定,比如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罪被判处刑罚,他的职务要马上被解除。但是,他的民事权利并没有被剥夺,比如他还是公司的股东,具有签署公司文件的权利。
  但贺丹还同时强调,严格地说,对于企业家的民事权利如何行使,目前法律并没有严格界定,就是说“法律没有说你在监狱里可以签公司文件,也没有说你在监狱里不可以签文件。”
  而正是这种“模棱两可”的法律现实,使得入狱企业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变得极为艰难。企业家涉及犯罪,多数会遭受羁押,一般而言,未判决之前,会关押在看守所;判决生效之后,则转押至监狱系统。按照中国刑事司法体制,无论是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尽管法律未明确表明此时的企业家不能行使民事权利,但真要行使,又比登天还难。
  据悉,企业家的民事权利包括姓名名誉、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赡养义务、债权债务,以及一些特殊的权利,包括公司的股权、在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表决权、对企业的管理权以及应该获得的收益权,前者涉及企业家个人利益,后者事关企业生死存亡。

  企业家入狱成企业“梦魇”

  一直以来,在中国,企业家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便只是吸毒、交通肇事这类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的犯罪行为,通常也就是企业噩梦的开始。
  据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见识过这种“模棱两可”的危害。他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发生冲突,一方故意使坏,从而达到对董事长采取临时拘留措施的目的,轻而易举的就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权非正常变动。等到这位被刑事拘留的董事长被查明并不构成犯罪后,再回到公司,发现董事长的位置已经没有了。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友也提到他曾代理过一个案件。他代理的这位民营企业家兴办了一家“贵族学校”--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在办学期间,企业家挪用“贵族学校”的钱去修建了一栋写字楼。“后来资金链出了问题,企业家被查处,人被抓起来后,他问我,都已经这样了,可不可以把写字楼拍卖掉,拿拍卖款去还学校的钱,这样学校也就可以正常运行了。”
  这名企业家不会料到,他完全“失算”了。公安机关没有答应。因为多次求情,且“贵族学校”大量师生、学生家长开始上访,政府会同公安部门一同寻找有无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后来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来了,但是,开会的结果是不能拍卖,因为在刑事案件判决之前,谁都无法承担拍卖掉的责任,法律没有这个特例。”
  快速解决的方案随之流产。案件审结后,政府拿出了几千万人民币作为补偿,把“贵族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分流到其他学校,“贵族学校”随之关张。而这名企业家也被判处了十余年有期徒刑。赵志友对此极度失望,因为他事后发现,企业家投资的写字楼,其实是非常好的地段,“当时拍卖掉的话,追回的钱可以把学校的资金窟窿填上,企业家也能换来量刑从轻、减轻的可能。”
  然而目前,这种状况在本质上依旧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并且潜藏着一定的风险危机。
  据贺丹介绍,如果涉刑企业家在看守所内,在案件侦查期间,只有为他辩护的刑事律师能够见他,因此,在现实中,辩护律师在会见时,会带两类文件,一类是涉及刑事案件的,一类是涉及公司的,比如公司在此期间的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事项。到了案件由检察院起诉的阶段,不仅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辩护人。其他作辩护人,经过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和在押企业家会见和通信。
  但这种行为也存在风险。赵志友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采访时认为,让涉刑企业家行使民事权利的场合,一般都经过律师的反复斡旋,而这个企业本身,一般也是因为涉及较多债权人、大量员工,加之政府出面交涉,最终才落实下来。赵志友称,这样的处理办法,“是没有制度保障的办法。”
  而没有制度保障,就意味着想行使民事权利的时候,被公检法以法律没有规定拒绝的可能性非常大。“不同的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羁押场所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置的方法,他们觉得有风险,就完全可能不同意企业家行使民事权利,这说明这件事带有不确定性。”赵志友说。
  此外,“先刑后民”的理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是根深蒂固,涉刑企业家自身刑事纠纷解决完毕之后,民事权利该如何保障,还有没有机会得以保障?都是悬而未决的难题。于是便造成了现实中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实行的本质原因。
  据贺丹介绍,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狱法》规定只有涉刑企业家的亲属或是监护人才能探视,另外,根据司法部《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三种情况下也可以会见律师: (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咨询,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担任代理人的;(三)接受在押罪犯委托,代理调解、仲裁的。除这三类人以外,在押企业家会见其他人,必须要经监狱管理部门批准。如果在押期间想见公司高管,那就必须要向监狱方申请。而是否批准,监狱方依据的原则是该探视能否对涉刑企业家的改造有利;另外,在服刑期间,会见和罪犯活动必须要遵守监狱管理规定。比如,如果今天下午3点公司有一个重要会议需要参加,但是在监狱的规定中,下午3点要接受劳动改造,这时就必须遵守监狱的规定。“就是说在刑罚执行期间,在押企业家首先是个罪犯,其次才是企业家。”

  一把手入狱后,政府接管企业合法吗?

  黄光裕入狱,尽管爆发了“内战”,但国美自身并没有违法,依旧能自主正常经营。但在现实中,如果企业自身触犯法律或是企业破产,并且涉及资产巨大、员工众多,政府会出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介入到企业的处理当中。如戴国芳案。
  当年戴国芳被拘捕后,产能为150万吨,占地800亩的老厂在当地政府安排下,交由常州鑫瑞特钢租赁经营,年租金为10万元。鑫瑞特钢在2002年底方成立,最初产能不过40万吨。 2007年11月前后,常州鑫瑞特钢被沙钢收购,后者占股51%。
  另一块资产是铁本新厂,也就是因违规建设而轰动全国的铁本“江边项目”。在铁本事发前从6家江苏金融机构获得的43.4028亿贷款中,25.6亿元贷款已对江边项目做实际投入,而这些资产自从宏观调控后,每天都在风雨中腐蚀,总面积6541余亩的土地已无法复耕。
  2009年7月22日,铁本破产清算组成立。根据评估结果,铁本东安厂区的固定资产评估价为11.1亿元(含土地),江边项目资产评估价为2.77亿元。
  2009年底,经过两次流拍后,两块资产终于易主。距离铁本老厂不足一公里的常州金松特钢以7.108亿元的保留价格取得了老铁本的资产。铁本新厂资产则由废旧品回收企业常州嘉江物资有限公司以1.994亿元价格拿下,该公司在拍卖前两天刚刚成立,出资人中有原戴国芳的下属朱运国。据悉,铁本的债权人有近1000位,确认金额达到38.4亿,而拍卖总价尚不到10亿元。
  除却破产清算,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是申请破产保护。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如美国的通用公司案例。
  2009年6月1日,美国政府正式宣布,美国的“百年老店”通用汽车将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政府将在已经提供了194亿美元资金的基础上,再为通用提供301亿美元,加拿大政府也将提供95亿美元资金。重组之后,美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共持有“新通用”72.5%的股份,汽车工人联合工会持股17.5%,债权人将获得10%的股权。
  但是,除却金融机构接管,比如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政府接管其他类型企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贺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接管企业到什么程度,是没有法律界限的,比如碰到什么样的问题政府可以接管,碰到什么样的问题政府不能接管,接管后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能、不能履行哪些职能、是否介入经营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中,“政府有的时候可能就做过了,甚至与企业股东利益发生激烈冲突。”
  比如2009年的沙河酒业案。浙江一商企花7200万元购入破产的国有企业“安徽沙河酒厂”,组建民企“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半年后,这个刚刚组建的民营公司被所在地安徽阜阳的界首市政府“监管”,公章被扣,停止经营,聘任的总经理被判刑五年,浙商投资血本无归。随后,当地税务、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介入,限制公司的罚税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更严重的是,甚至剥夺公司聘请辩护律师权,公司没有辩护就被判罚1.4亿元。

  有无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能够规避“国美陈晓式”事件?

  与黄光裕狱中陷入“水深火热”的国美之争不同,“创维黄宏生狱中领导创维”一度被媒体誉为“企业一把手入狱后,企业却没有轰然坍塌”的“奇迹”。
  《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4月17日报道称,2004年11月30日,创维原定当天下午在香港召开中期业绩发布会,但当天上午,先期到港的黄宏生等10名集团人员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创维股票也紧急停牌。这时,黄宏生传来口信:让张学斌主持工作。
  当晚7点,张学斌在深圳创维大厦召开高层会议商量对策。在不断努力下,创维的主要上游供应商和主要经销商纷纷发表声明力挺创维。张学斌次日召开发布会,向记者说明一切。危机变成了转机。
  48小时后,黄宏生得以走出廉政公署大门暂时恢复自由,他第一时间找到了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深圳电子商会会长王殿甫,让他来接手公司。
  2006年7月13日,黄宏生及其胞弟、创维前执行董事黄培升因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创维数码5000多万港元被判监禁6年。此后,黄宏生便在狱中开始了创维“影子领袖”之路。
  《经济观察报》2009年7月12日报道称,他在监狱中与属下沟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杨东文、张学斌以及黄的妻子林卫平等高管每个月都去赤柱探视,期间黄会面授对企业发展的看法;他同时要定期阅读高管们给他拿去的各种报表和书籍。二是,每个月给董事局写信,部分还要拿到内刊上发表给全体员工看。
  2006年10月12日,蒙难两年的黄宏生给董事局扩大会议的信中,他自称入狱是“在参与创维500亿元新里程的目标征程中,不幸遭暗箭强射落马,被迫到十八层的地狱长征。”“那深处的空间有限,但他的心中却扬起自由的风帆;那里的生活没有日新月异的精彩,却有他平静求知的精神富足;他领悟到人生有前进的一面,却也有回首的一面;为了完成未来繁重而伟大的梦想,他需要养精蓄锐。尽管与大家分离有3个月了,他信仰的力量却没有减弱。这使他勇敢地面对痛苦,产生了更大的力量去克服,从而体会到快乐的意义。”
  他不仅要激励员工更激励自己:“你问我会不会万念俱灰,生不如死?我的回答是:肯定不会!相反,当我们有机会再见面时,一定是看到红光满面,笑容熠熠的老板。”
  据悉,2008年,创维共实现营收153.29亿港元,同比增12.5%;年度盈利5.03亿港元。
  与黄光裕相比,黄宏生显然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的是张学斌,不是陈晓,那么在公司管理中,有没有一种更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能够避免陈晓事件的发生?
  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网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三条基本的方法论:(1)设立各种各样的方法让股权不能集中,比如李嘉诚,他搞多个上市公司,目的就是便于实现换股,使股权不能集中;(2)设立董事会,保证有独特投票权;(3)多培养几批职业经理人,储备人才,比如被誉为台湾的“经营之神”的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据说他的办公室有200多人才,“谁不听话就把谁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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