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13年第4号
为规范住房用地供应、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制了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现予公告:
据各地上报汇总,2013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5.08万公顷,
是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9.77万公顷)的1.5倍,其中“三类住房”用地计划占住房用地计划总量的79.4%,符合调控政策要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4.15万公顷,能够充分满足2013年新开工63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要求。
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0.92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2.4%,其中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7.82万公顷,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1.6%。
70个大中城市住房用地计划供应5.03万公顷,是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4.03万公顷)的1.2倍,“三类住房”用地计划占住房用地计划的79.1%。一线城市(北、上、广、深)计划同比增加2.8%。
为做好2013年住房供地计划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今年“新开工63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稳步推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对房价较高、上涨较快的地区,适当增加并优先供应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月,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市场运行状况,组织各地调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