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陷贱卖国资漩涡 回应称不排除对手抹黑
2013-04-15   作者:马庆圆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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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贱卖广告资源的质疑,深圳机场回应称,深圳机场T3航站楼广告媒体资源属于上市公司资产,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程序,比选确定了合适的合作伙伴,不存在贱卖广告资源的问题。深圳机场同时表示,不排除存在项目合作方竞争对手违背商业道德的恶意攻击。

   广告合作合规合理

   深圳机场和上海雅仕维合资成立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公司引发媒体对其贱卖广告资源的质疑。航美传媒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曾意向出资1亿元进行合作未被深圳机场采纳,更激发市场对事件的关注。

   深圳机场4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深圳机场在授予合资公司广告经营权的同时,向合资公司收取广告资源费,最大程度的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深圳机场强调,在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方案中,合资公司取得广告销售收入的79%是作为广告资源费先支付给机场,剩余部分留给合资公司弥补运营成本后才作为合资公司的利润,而且深圳机场通过股权再享有合资公司51%的利润收益。“在这种模式下,合资公司争取更多的收入,最大的收益者是深圳机场,因为深圳机场按照收入的79%先行提成。”深圳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合资方案能够有效维护机场的利益,不存在贱卖广告资源的情况。

   据介绍,国内机场广告运营普遍采用合资模式。2011年5月,经过对比分析和市场调研,深圳机场确定了合资合作作为广告业务的发展模式。2011年6月,深圳机场选定对航美传媒集团和上海雅仕维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深圳机场表示,根据综合比选,公司最终选择了在机场传统媒体经营方面更具优势的雅仕维,而不是主要经营电子媒体的航美传媒。

   合作方竞争对手“搅局”

   深圳机场称,广告合资项目自启动以来一直受到外部力量的干扰,甚至一度出现停滞,此次仍不排除项目合作方竞争对手的恶意攻击。

   事实上,在广告资源管理上,深圳机场可谓一波三折。在2008年与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的专业运营商终止合同后,深圳机场紧急实施第二次招标,航美传媒集团以2.9亿中标原运营商承包经营的户内广告媒体,经营期限为2009年4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然而,航美传媒集团中标后以“计算错误”为由拒绝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深圳机场不得不收回广告经营权。深圳机场认为,航美传媒集团的不诚信履约行为对机场广告媒体的经营和媒体资源价值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航美传媒经营情况欠佳,也成为深圳机场未选择其作为项目合作伙伴的重要原因。深圳机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依据航美传媒集团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2009-2012年期间航美传媒持续亏损,四年累计亏损约8400万美元,2012年净资产较2008年缩水20%。

   深圳机场介绍,此次媒体报道中多次出现航美传媒集团的身影。对于航美传媒集团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深圳机场未理会其1亿元报价的情况,深圳机场表示,公司于3月29日对外发布有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项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航美传媒集团来函表示愿意出资1亿元进行“合作”,此举显然不符合基本的商业运作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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