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房产一旦竣工验收,理应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何况已经投入使用。朗科科技[-0.11% 资金
研报]“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定资产,而未计提折旧则涉嫌虚增利润
-本报记者 许洁 见习记者 朱文达
田运昌
近期,坊间曾盛传微信可能收费,且资本市场也在热炒微信替代概念股,朗科科技受此影响于4月9日涨停,但次日便放量下跌2.47%。
此前,曾有上市公司因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定资产等问题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函,而朗科科技所建设的朗科大厦在2011年便已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公司却延迟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4月11日,朗科科技证券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之所以没将朗科大厦转入固定资产,原因是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财务上符合规定。
对此,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指出,房产一旦竣工验收,理应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何况已经投入使用。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则涉嫌虚增利润。
朗科大厦竣工并投入使用?
朗科科技是一家从事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专利运营业务的企业,公司于2010年1月8日登陆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净额为6.12亿元。
早在上市之前,朗科科技便进行朗科大厦的建设。招股书显示,朗科大厦工程从2008年9月11开始,预计于2010年6月完工,并于同年10月可开始招商出租。
朗科科技相关信披资料显示,朗科大厦于2010末处于验收收尾阶段,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现场竣工验收,并正办理竣工验收的相关政府批文和房地产证,同时2-15层也出租给腾讯公司,合同周期为2011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4日。据朗科科技估算,合同第一年公司可实现租赁收入约2191万元。
同时,深圳南山区环保水务局的深南环验收2011【04】号文件显示,朗科大厦于2011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而深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也显示,朗科大厦于2011年8月4日通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需要指出的是,朗科科技在2011年报中称,朗科大厦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也在朗科大厦的17楼。
4月11日,记者咨询相关工商部门得知,新设立企业注册或已设立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均必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如果房产证已经获得,且朗科大厦部分房产2011年5月15日即开始出租给腾讯公司,难道这还不具备结转条件?对此,投资者也很困惑。
“在建工程”延迟结转?
值得一提的是,朗科大厦2011年完全竣工并投入使用,朗科科技却将其仍挂在在建工程科目,而未完全转入固定资产。
2011年报的合并报表附注显示,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一栏中,朗科大厦金额为1.37亿元,而到了2012年末,朗科科技便将朗科大厦全部转出在建工程。
4月10日,记者以传真及邮件形式向朗科科技发去采访提纲,而一位自称是朗科科技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工作人员于4月11日通过电话回复称,公司之所以未将朗科大厦全部从在建工程中转出,是因为其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当记者索要书面回复时,该工作人员却称处于窗口期有所不便,甚至连姓名都不肯透露。为核实上述工作人员的身份,记者随后联系朗科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李慧娟,她虽然对上述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的身份给予确认,但也拒绝提供书面回复。
而一位资深财务人士指出,判断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依据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是否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来判断,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如果不影响正常使用则也可以判定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朗科大厦完全竣工并投入使用,显然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在建工程延迟转为固定资产则明显违规。
专家称涉嫌虚增利润
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固定资产,向来为监管部门核查企业净利润真实性的一部分。在2012年,西部材料便因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定资产等问题,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函。
就此疑问,记者于4月11日联系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他指出,房产一旦竣工验收,理应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何况是已经投入使用。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定资产,而未计提折旧则涉嫌虚增利润。
上述财务人士也分析,朗科科技除了将朗科大厦出租外,其中也有一部分为公司自用,所以朗科科技应该在2011年末将朗科大厦金额为1.37亿元的在建工程全部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
而根据朗科科技在2012年报中所提出的成本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公司变更后的房屋建筑物的年折旧率为2.375%-4.75%。
同时,孟勤国也指出,在建工程归属项目部门,项目部门向财务部门移交在建工程的过程中存在一个连接点,这个连接点便是审计机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则应当转入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如果没转,审计机构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却对朗科科技的2011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