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连发五文力挺IPO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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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重启应与发行制度改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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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作者:记者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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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证监会新任主席履新、在审企业轰轰烈烈的财务审查取得阶段性结果之后,市场对于实质上暂停5个多月之久的新股发行何时重启的猜想也越来越热烈。日前,新华社连发5篇文章聚焦IPO重启,明确指出IPO成为了市场下跌的替罪羊。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暂停发行虽然必不长久,但重启IPO应与发行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解决新股发行制度的定位,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向前推进一步是IPO重启的前提。”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华生看来,IPO要不要重启,以及在何种市场环境下重启都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关键问题在于,证监会过去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完全失败的,在此前的浙江世宝等发行中,采取限价限量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已经使改革绕回了原点。 “我认为现在IPO重启的条件并不具备。”华生表示,证券监管部门至今根本没有解决新股该怎样发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缩量发行会重蹈此前浙江世宝的覆辙,只会使得二级市场成为一级市场的提款机。而对于外界所讨论的批量发行的办法,他则表示这是一个“坏办法”,一方面,这种方式只是在时间上把新股发行集中到了一起,但并没有在实质上解决如何发行的问题;另一方面,这种方式也会给目前市场的承受能力带来极大挑战。 实际上,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证监会工作安排,对首批抽取出来的30家拟上市公司的现场抽查活动,至少要等到5月中下旬才能完成。此外,部分尚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其自查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随后还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第二轮抽取名单。可以预期的是,如果首批名单内的30家企业现场抽查结果不令人满意的话,IPO能否顺利重启还很难说。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IPO重启至少应具备4个条件:市场能够对于IPO重启普遍予以接受;市场引入资金和融走资金能够实现平衡;市场本身具有足够强度来承接;增加市场的投资性,平衡投资者和融资者利益。在上述条件都具备后可以研究和讨论IPO重启。同时,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应当同步进行。在他看来,目前的市场强度还需要引入更多的资金以及政策利好的刺激来对其进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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