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只有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享有的税前扣除、股权奖励等税收优惠政策将扩展到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合芜蚌试验区的三项税收试点政策日前已正式获批,这标志着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在税收上享受到一系列“中关村待遇”。
“为了维护税收的公平原则,国家在区域发展规划上的实质性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多,近年来,只给予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2010年至2011年实施的三项税收试点政策。现在,这三项政策将再次试点三年,并扩大到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左俊说。
在试点期间,合芜蚌三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执行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范围将扩展到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并允许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相关技术人员获得本企业给予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的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左俊表示,这三项试点政策改变了以往支持自主创新政策重视创新结果而忽视创新过程的做法,把支持重点放在激励企业、人才上,并向创新过程倾斜,更加贴近创新活动的实际。“同时,比起其他在大城市中划出的示范区,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是三市连片的区域,其政策试点对全国的借鉴示范作用,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的借鉴示范作用将更加明显。”他说。
据悉,这三项试点政策的有效期将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2年的税额可在2013年申报时予以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