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4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指出,占尽天时地利的海泰发展虽手握数亿募投资金,但在近6年之后,其定增项目绿色基地三期项目竟因拆迁问题而被叫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6年海泰发展曾在定增可行性报告重明确提及,绿色基地三期项目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但记者赴天津现场调查后却发现,多间房屋仍屹立在上述项目用地中,且一户居民已居住达18年,这与海泰发展该地块“无任何建筑物”的说法明显相悖。
有律师表示,海泰发展对募投项目的开工、拆迁等重大事项多次出现自相矛盾的表述,涉嫌信披违规。
前后公告自相矛盾
尽管几经挣扎,不过在前后拖延近6年后,海泰发展绿色基地三期项目最终还是无奈终止了。对此,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拆迁问题系最主要原因,且公司自2011年起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尽管海泰发展在定期报告中对拆迁问题予以了公告,但时间点明显偏晚,且这与先前公告内容明显矛盾。
早在2006年10月,海泰发展就已经完成了定增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在谈及绿色基地三期项目时,曾明确写道:“目前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无不良地质情况。项目预计2006年开工,开发周期21个月。”报告还称,随着天津市的整体发展,该区域价值正在逐步凸显。该报告并未提及任何有关拆迁风险的问题。
2007~2010年年报中,海泰发展均表示,绿色基地三期项目已纳入国家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核心区项目的整体规划中,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中,尚未产生销售回款。
但从2011年的年报开始,关于绿色基地三期项目的描述有了明显变化:“该项目所在地块拆迁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预计2012年年初全面开工。”直至此时,此前一直并未提及的拆迁问题才浮出水面。
在2012年半年报中,海泰发展仍表示,“拆迁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预计2012年年初全面开工。”这份半年报的公布时间为2012年8月底,何来
“预计2012年年初全面开工”一说?海泰发展在重大项目公告上犯如此低级错误,着实让人不解。
为何公司公告前后矛盾?难道绿色基地三期项目用地在定增完成后新增了拆迁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奔赴天津展开了调查。
拆迁问题由来已久
绿色基地三期项目所在地位于天津市西南方向,距离市中心约13公里。由于地属高新产业区,整个园区内均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周围大小工程均在建设中。
海泰发展公告显示,该项目地块总面积约102亩,土地性质为配套综合用地,容积率1.5。绿色基地三期项目定位于快销的小户型产品,属于资金回收周期短、低风险高盈利的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通过反复求证,记者终于确认了绿色基地三期项目所处位置,该地块被海泰发展的广告牌所环绕,记者从唯一的缺口进入工地内。
放眼望去,该地块已被凹凸不平的土堆所覆盖,在这唯一入口处有一排破旧不堪的老房子。据目测情况,这几间房屋面积约200平米左右,从墙砖上显然已经有些年头了。
“打小时候全家老少便住在这里,原来是天津市工农联盟农牧场,家中多位亲属也在农场上班,单位便把房子租给了我们,后来因为属于危房单位也不再收取租金。”其房屋主人张某对记者表示。
随后,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了一张与当时国营农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年代久远,合同内容已有些模糊不清。经确认,这份租约起租日期始于“1995年”,这就意味着,早在2006年海泰发展募投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前,该土地上早已存有建筑物。这也意味着,海泰发展该地块“无任何建筑物”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存在刻意隐瞒重要风险的嫌疑。
海泰发展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拆迁问题都是由于BPO项目(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项目)引起的。2007年,公司在定增实施完毕后,绿色基地三期项目即被纳入BPO项目核心区的整体规划。此次募投项目亦根据BPO项目的整体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另外一位工作人员亦透露,这块地是在2004年11月份通过与高新技术区管委会的置换得来的,所有拆迁问题都由政府负责。其实管委会早已起诉该拆迁户,并赢得胜诉。但由于国家法律要求不得强拆,因而拆迁问题至今没有进展。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海泰发展曾在2011年年报中特别强调,由于绿色基地三期项目仍属于工业地产和相关配套用房的开发建设,其所处的地域范围、产品形式、项目投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等并未出现变化,因此不构成募集资金投向的变化。这一表述和上述工作人员“募投项目亦根据BPO项目的整体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的说法也存在矛盾。
律师:涉嫌信披违规
针对海泰发展上述情况,《每日经济新闻》也联系到了相关方面的律师,他们对该事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海泰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陈述,目前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无不良地质情况。发行人陈述内容与事实不符,该地块在土地转让前后就有拆迁户长期驻扎,在转让时,就在地块中央存在明显的建筑物。该未拆迁事宜已经导致该地块闲置6年多,因为转让金额巨大,股东利益滩薄严重,而定向增发项目长期无法实现盈利,不但资源浪费,还给股东利益带来巨大损失。故海泰发展涉嫌虚假陈述,对定向增发项目土地使用状况涉嫌存在隐瞒或对足以影响土地正常使用状况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则表示,海泰发展在定期和临时公告中,对募投项目的开工、拆迁等重大事项多次出现自相矛盾的表述,明显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厉律师进一步分析指出,2006年海泰发展在可行性报告中称,“该地块内无任何建筑,无不良地质情况”,此后又称“项目地块一直未能完成拆迁工作”,在2012年半年报又称“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所在地块拆迁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预计2012年年初全面开工”,多次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从2007年募投完成到如今,该地块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也值得关注,要防止“拿投资者的钱圈地、临近丰收却让外人得了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