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道路客运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3-04-01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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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4月1日消息,为支持城乡道路客运行业发展,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知指出,上述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按《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等标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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