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电子“八两秤”坑人秘密
一斤水果称出几种重量
2013-03-30   作者:新华社记者 卢羡婷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字号

  通电、输入密码,然后按电子秤面板上的M1、M2、M3……按键,一斤可以变1.05斤、1.1斤、1.15斤……近年来,市场上的计量工具从杆秤、托盘秤升级为电子秤。本以为告别了“吃秤头”的时代,然而,安装了“作弊芯片”的电子秤,照样“短斤少两”,并且操作更隐蔽、便捷,“坑”人于无声无息中。不少市民表示担忧,“八两秤”层出不穷、屡打不尽,是技术更新太快,还是监管力度不够?

  “八两秤”已成行业“潜规则”

  家住南宁市北湖路的王女士不久前被卖水果的商贩“雷”到了。“山竹5元一斤。”“你的秤准吗?”“准的话6元一斤。”听了商贩的话,王女士不禁感叹,“这老板真是实在,一语道破了他们的行业潜规则,‘八两秤’宰你没商量。”
  北湖市场周边水果流动摊贩聚集成行,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便利,但令王女士郁闷的是,水果行没有一家摊点是足秤的,被拆穿的摊主会直接摊牌,“整条街都是‘八两秤’,不这样卖怎么赚钱?”
  “路边摊的水果比市场便宜顾客才高兴,我们顺应顾客心理去做,但是自己没钱赚,所以全靠吃秤头。”一位摊贩说。不少流动摊贩表示,“不吃秤头宁愿不卖”。因此,一台能称出N种重量的电子秤成了他们的“必杀技”。
  是所有的电子秤都有修改计量的功能,还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才有?这些具有“特异功能”的电子秤在哪里可以买到?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通过加装遥控设备、更换芯片等方式,便可以把普通的电子秤转换为“八两秤”,“真”“假”秤混杂在一起,从外观上很难分辨。
  记者在业内人士的指点下,来到南宁市售卖电子秤比较集中的中华路,随意走访了3家店铺,就有2家拿出传说中的“八两秤”。
  一位店主演示“八两秤”的使用:通电、输入密码,然后按电子秤面板上的M1、M2、M3……按键,一斤可以变1.05斤、1.1斤、1.15斤……再按下M8键,电子秤又恢复正常。“如果顾客要验秤,或者执法人员来检查,断电就行,重新开机要输入密码才能调。”
  一台“八两秤”售价在一两百元,“花小钱”就有“大收益”,不少商贩尝到了甜头,久而久之,“吃秤头”成了商贩的行业潜规则。

  市场“李鬼”为何屡打不尽

  “八两秤”冒充正规的电子秤混淆市场,不少消费者都被“坑”过,但因为涉及金额不多,往往放弃了维权。工商、质监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短斤少两”乱象进行治理,然而,“八两秤”就像“烧不尽的野草”,检查过后又复苏。为何扰乱市场秩序的“李鬼”屡打不尽?
  就在记者离开中华路电子秤店铺后半个小时,南宁市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对相关铺面进行突击检查,共查处4台“八两秤”,但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违规的电子秤应该不止4台。
  为了规避执法人员的检查,商家一般把标准秤摆放在店里,那些“暗藏玄机”的秤则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一般只卖给熟人。此外,“高科技作弊技术”使得“八两秤”难以通过常规的检定和现场监督进行识别和确认。当执法人员到达时,商家通过快速断电就将“作弊证据”完全清除。因此,“八两秤”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成为质监部门的难题。
  另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主任科员于维江介绍,目前,南宁市市场上使用的电子秤都来源于其他省区,本地质监部门只能对经营电子秤的商家依法进行查处,没收非法货物,并处以罚款。无法从生产源头治理,又怎能杜绝非法电子秤的蔓延?
  而据1986年实施的《计量法》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已经实施了近30年的计量法处罚力度不足,难以震慑违法分子。
  也有人认为,使用“八两秤”的摊贩流动性大,数量多,监管难。就算是固定摊点的电子秤,光靠质监部门每年的强制检定,也无法排除定检后电子秤被“偷梁换柱”的可能。

  “电子秤”市场乱象丛生亟待部门联合监管

  “李鬼”横行,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专家认为,要彻底消除“短斤少两”现象,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和社会共同关注。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违规生产电子秤的小工厂多如牛毛,让守法企业苦不堪言。要一个个捣毁不法小工厂,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如果从市场上控制,通过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的商贩配备统一电子秤,或许能对规范行业标准、打击非法小工厂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对市场上的电子秤“统配、统管”,首先可以有效避免无证产品、带作弊功能产品误入市场;其次,由市场管理者对商贩的电子秤实施统一保管、维护及报检,能够减少电子秤的非正常人为破坏。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技术力量,研究从电子秤设计、型式试验环节提高对产品防伪功能准入门槛的可行性,探索从生产源头防范电子秤高科技作弊的途径。专家认为,在实施“技术攻关”的同时,质监部门也应积极与工商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无证计量器具产品的违法行为。
  (新华社南宁3月29日电)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证监会与公安司法机关多举措强化执法合力 2013-03-30
· 绿地多地楼盘频遭业主投诉:疑总部放权过多 2013-03-25
· 邱建国谈维权:质量投诉居首 消费者有量无力 2013-03-19
· 与其设立维权机构不如引入集体诉讼 2013-03-18
· 股市维权离不开制度完善 2013-03-18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