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近期连续报道了南京中北参股子公司天地股份人间蒸发事件,昨日南京中北董事会秘书陈刚做出了回应,然而其回应不仅未解开此项目的投资谜团,反而令这起投资疑案更加神秘。 陈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投资天地股份的时间是在1994年,投资金额为90万元”。然而,记者在南京工商局查询获悉,天地股份注册时间为1997年9月。 这也意味着,南京中北当初投资了一家还尚未成立的公司,且出资三年后,该公司才注册登记。面对疑问,陈刚并未做出合理的解释,他表示,“天地股份注册时间为1997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们公司的原始资料显示的投资时间是1994年,出资时间也是1994年”。 根据北京商报此前的报道,南京中北历史公告中对该起投资的数据披露还出现前后打架的状况。在其2011年的年报中,南京中北披露对天地股份持股比例是3%,初始投资成本为120.6万元。然而在南京中北于今年3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中,却显示该项投资的初始资金为90万元,占比3.43%。 对此项乌龙数据,陈刚解释说,“可能我们财务在合并报表的时候引用的是四舍五入的方式,但是金额是没有任何差异的。原始投资我们描述上写的是90万元,后来我们又增加了投资”。他告诉记者,南京中北在1994年追加了10万元投资。此外,1994年与1995年间,天地股份对投资方配送了红股,因而有了数据的变化。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若是南京中北在1995年以前对天地股份追加了投资导致了占股比例的变化,那在其年报和计提的公告都应显示变化后的数据。此外,根据南京中北在计提公告中的描述,天地股份自2003年起均未通知南京中北召开股东大会,投资方南京中北至今未查到任何有关该公司的资产线索。 这也意味着,南京中北就对天地股份失去控制的时间长达近十年。 法律人士指出,股东享有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治理状况等方面知情权。但是面对质疑,陈刚并未给出正面回答,“公司从审慎的角度讲,总希望能够维护股东的权益,总希望不做相应的计提。”陈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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