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将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即未来在国债招标日前4个至1个法定工作日,都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国债预发行必须于上市日前完成结算。
市场人士称,这将实现国债的连续价格发现功能,规范目前国债交易行为,同时也为日后相关国债衍生品工具铺路。
将实现国债价格发现功能
所谓国债预发行,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根据《通知》,未来在国债招标日的前4个法定工作日至招标日前1个法定工作日,都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
《通知》指出,每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国债预发行净卖出余额,不得超过当期国债当次计划发行量的6%。而对于每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乙类成员,国债预发行净卖出余额不得超过当期国债当次计划发行量的1.5%。非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不得在国债预发行中净卖出。
事实上,这种债券预发行交易在欧美等国由来已久,我国的国债预发行工作也酝酿许久。此前在2008年,就曾传出国债预发行交易的消息。而昨日推出的预发行试点,无疑将更好地实现国债的连续发现功能,提升市场流动性。
目前在我国,一般而言,国债从宣布发行到实际上市,大约需要三周时间,这不仅不利于形成连续的价格序列,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国内某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在招标之前,若没有较好的价格参考,将导致一级市场招标价格脱离二级市场价格;同时,由于发行日与上市日间隔较长,若行情急速变化,也将导致招标后持券风险增大。
因此,市场人士称,国债预发行制度的推出,不仅有利于形成连续的价格序列,对于规避目前制度引起的价格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外,从更深层来看,国债预发行制度也可促进市场参与者对衍生工具的应用。”上述人士称,尽管国内银行间市场已经推出了远期交易机制,但成交一直很不活跃。预发行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远期交易,其推出可以加快投资者应用衍生产品的进程,使得市场的交易更趋于合理和有效。
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市场人士表示,虽然《通知》对现行的国债制度进行了改革,但具体细则还不清楚,有待进一步明确。
其中,《通知》对预发行投资者没有进行过多的限制。《通知》指出,预发行参与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国债预发行交易实行履约担保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都是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
“这样来看,无论是承销团成员还是非承销团的都可以参与。如果预发行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理论上,在交易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也有可能可以参与国债预发行。”某银行交易员对记者表示,这些都待于后续细则规定的确认。
此外,虽然《通知》指出,国债预发行原则上应实际交割标的国债,在无法实际交割的情况下,各市场可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理,但具体可交割的国债期限还不得而知。因此,是否与国外一样,各类期限国债均可以覆盖,也有待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