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消息,欧盟委员会15日发布公告,对我国输欧有机涂层钢板反倾销、反补贴案作出终裁,涉案企业最终税率为13.7%-58.3%,没有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此案涉及的国内上市公司包括马钢股份、山东钢铁、鞍钢股份、武钢股份和包钢股份,反补贴税率一律为26.8%。 欧盟认为,中国政府通过限制轧制钢出口的形式提供补贴,压低国内制造商的轧制钢采购成本,从而扶持本国有机涂层钢材生产商,使其能够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原材料。同时,中国涂层钢生产商受益于用地、用水、用电以及贷款等方面的其他政府补贴。 中国联合钢铁网钢材事业部总经理夜莉萍表示,欧盟的两点说法均不成立。“这些企业都是轧钢企业,自己不炼钢,所以原材料肯定是采购的,而中国的矿石成本很高,原材料价格都跟着钢厂的出厂价。”此外,涂层钢生产商使用的水、电与所有工业企业一样,不存在所谓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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