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因2008~2011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对万福生科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这是万福生科继去年11月因2012年上半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的第二次公开谴责。如果在36个月内,公司再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承认其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公司先前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万福生科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除对万福生科及相关当事人予以再次公开谴责外,深交所还首次对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公开谴责,表明了深交所依法监管,坚决打击和遏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职,不断增强市场透明度,确保创业板市场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据了解,万福生科上述虚假记载情况仍处于立案稽查过程中。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万福生科虚假财务信息一案正在调查核实,如果查实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将予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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