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标委员: 初步估算,如能引导银行释放出1万亿元的金融资源用以支持现代农业,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相关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不会超过200亿元。按照每个农业经营主体金融平均需求500万元计算,1万亿元金融资源将解决20万个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问题;按照每个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和间接创造25个就业机会计算,将直接或间接创造500万个就业机会;同时也会增加2万亿元的销售额或产值,为国家带来的税收收入不会少于500亿元。如能保持相关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将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预计5年以内能有效缓解农业金融支持不足问题。 穆麒茹委员: 建议进一步拓宽外汇储备利用渠道,建立和疏通外汇储备-国内金融机构-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流动机制。具体可将部分外汇储备存入国内金融机构,探索“外存外贷”融资新模式。可首先在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存放的外汇储备以同期美国国债利率向国家支付利息,以不高于国外商业融资利率的成本为企业提供涵盖融资、评估、咨询等的一揽子专业金融服务。通过这一模式,既可为企业境外投资增添动力,也能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并通过金融机构的专业风险管控确保外汇储备安全,真正实现多元共赢。 马世侠委员: 我国自2005年开始实行过渡性转移支付以来,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现行的这种规模巨大、结构失衡、部门主导模式,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带来诸多问题。下一步改进建议: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加大专项整合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探索横向转移支付形式,加大以“因数法”为主导的分配办法,切实提高转移支付绩效。 郑锦春委员: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减轻税负,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建议实施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参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做法,按照应纳税所得数额标准,对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支持金融企业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对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给予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是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给予再投资抵免税款的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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