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是政府改革最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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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经济学人两会锐观察”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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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1 作者:张茉楠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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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昨天(3月10日)揭晓,以“职能整合”、“政企分开”、“简政放权”为大方向的大部制改革正在开启中国新一轮改革大幕。这一轮改革的特点是,政府改革成为推动全方位改革的重中之重。这不仅是让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归位的核心所在,也意味着中国将迎来一场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 本次大部制改革方案明确了要在理顺政府职能、整合政府职能并形成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建立职能统一的大部制框架。然而,这仅是第一步,下一步如何围绕“权力下放”,全面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效率,才是推进政府改革的最核心一环。 事实上,中国历次机构改革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轴心。之所以效果不尽如人意,是因为未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毋庸置疑,中国政府作为“强势政府”,迅速动员和组织资源,是实现数十年“增长奇迹”的关键。但是,把宏观间接引导变成微观直接干预,就会变成政府替代市场,造成对市场的挤出。另一方面,在提供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公共产品方面,就难以避免地出现了供给不足、效率低下甚至“缺位”和“空位”的局面。因此,当前最为急迫的任务是,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把许多管理及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和市场,通过切切实实的“放权”,真正让三者各归其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有两个引人注目的政府职能转移(放权)趋势:一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让利放权;二是通过市场化取向推动公共服务改革。前者盘活了地方经济,后者则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小政府、大社会”的公共管理改革思潮下出现的。在这一背景下,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向社会(包括企业和非盈利组织)购买服务成为大势所趋。 当前,中国正在步入公共产品供给相对“短缺时代”。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政府职能也不断发生变化,给公众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变得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十二五”时期,顺应社会公共需求转型,缓解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正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在政府责任、分工体制、财政体制以及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从这次出台的方案能够看到,给市场主体松绑,降低社会组织进入门槛,是其中的亮点和关键词,而这也是政府权力下放、主动“瘦身”的改革举措。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可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近些年来,中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方面的发展正在提速,不仅社会组织迅速壮大,政府购买服务数量和范围也开始逐步扩大。数据显示,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正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然而,相比发达国家,中国才刚刚起步。国外成熟经验表明,公共服务购买的领域非常广泛,比如,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就业促进,保障性住宅,城市规划、交通、环境和其他政策咨询等等。比较而言,目前中国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项目评估、监管体系等方面的标准尚未建立,服务类采购在政府采购规模中占比较低。未来推动政府改革和社会改革走向深入,还需要构建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等多方面制度。 可见,有效“放权”是实现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的关键,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也将是难得的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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