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昨日(3月8日)表示,希望尽快全面放开创业板行业限制,但何时推出需要各方进行协商形成共识。此外,在向今年两会提交的三份提案中,陈东征建议尽快支持一批条件成熟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同时建议优化限售股减持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陈东征是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第二场记者见面会上作上述表示的。陈东征说,下一步,应坚定不移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战略发展方针,而扩大内需依靠政府投资是不能持续的,应该撬动民间资本,应当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板、创业板。 他强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板、创业板,并不是要引导百姓的存款进入股市。他说,老百姓、散户入市要慎之又慎。虽然我国养老医疗等基本制度有了,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比如享受医保之前百姓需要用自己的储蓄先垫付医药费。因此老百姓炒股应谨慎,投资股市更不能靠运气,靠运气不如买彩票。 谈到全国股转系统和区域性场外市场时,陈东征认为,场外市场的发展不会对深交所构成竞争,相反他希望全国股转系统能尽快发展,从而起到规范中小企业的作用。他强调,很多民营企业家很难适应从私营企业转到公众公司的转变,而股转系统恰恰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是企业规范化运作的平台,也是企业自身价值体现的一个平台。 陈东征还在会上谈到了提交给今年两会的三个提案。其中,在《关于支持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引导差异化发展,切实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提案》中,陈东征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尽快支持一批条件成熟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切实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 他认为,银监部门应通过制定支持城商行、农商行差异化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大力推进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有特色,在区域金融市场有竞争优势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尽快形成突破,有利于明确预期,合理引导城商行、农商行和其他银行错位竞争,充分认识自身资源优势,立足小微企业,形成服务特色和独特的竞争优势。 陈东征还表示,从国外经验看,中小金融机构比较适合场外市场平台。例如,美国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交易就是在场外市场进行的。在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分散的股权结构,相对更为适合进入场外市场,应积极探索利用场外市场,同时也为尽早进入全国性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另一份《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导向调节作用,鼓励创业板和中小板限售股份长期持有的提案》中,鉴于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已经推出,陈东征建议进一步充分发挥税收手段的导向调节作用,优化限售股减持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引导鼓励长期持有,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包括:一是根据持有期限长短采取差别化税基,激励长期持有。二是采用限售股解禁之日价格和实际减持之日价格孰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促进税负公平。三是积极研究推进采取差别化税率政策,鼓励创业创新。 此外,陈东征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紧密合作关系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总额度,开展QFII2、RQII2、QDII2等制度试点,支持跨境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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