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刘树成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可以实现,但具有一定的难度。
刘树成认为,提高居民收入,需要深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政府和企业都要为提高居民收入让利。另外,应该通过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征地制度改革、住房租赁市场改革等,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居民收入翻番目标可以实现
中国证券报: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这个目标难度大不大?
刘树成: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居民收入指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重大。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可以实现,但有一定的难度。
这个难度不可低估。这是因为:第一,关于“同步”问题。居民收入实现翻番,要求其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但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看,二者并不同步。1979-2011年的33年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分别有25年和26年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这33年中,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9%,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4%,低于经济增长2.5个百分点。今后要求居民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长期同步增长,是具有一定难度的。
第二,关于经济增速下降问题。由于国内外各种客观条件的变化,今后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要下降,比如说下降到7%。如果按照过去的情况,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2.5个百分点,那么,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速就要下降到4.5%,这就难以实现其翻番目标了。
第三,关于“跑赢”问题。GDP的宏观分配格局由三大主体构成,即企业、政府、居民个人。2012年,我国GDP增长7.8%,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分别增长9.6%和10.7%,均“跑赢”了GDP。
搞好收入分配改革
中国证券报:对于实现居民人均收入翻番,有哪些建议?
刘树成:我认为,提高居民收入的最基本途径是提高劳动者的报酬收入。对于提高劳动者报酬来说,一要重在扩大就业数量,努力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二要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的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三要深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政府和企业都要为提高居民收入让利,首先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为提高劳动者报酬让利。政府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让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使企业有能力为劳动者提高工资。
更重要的是,提高居民收入应抓好国民收入分配大格局的改革和调整。鉴于长期以来都是政府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的增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以及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居民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为实现居民收入翻番,要努力做到“双让利”和“三协调”,即政府和企业二者都要为居民让利,政府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者的增速都要与GDP增速相协调。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力促提高农民的经营利润收入。根据我的研究数据,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第二部分住户部门(主要是农民)的经营利润收入所占比重为15.3%,是居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但在中短期内难以对提高整个居民收入有明显作用。应该通过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征地制度改革、住房租赁市场改革等,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但这些改革的难度是不小的,一下子难以对提高整个居民收入起到明显的作用。
再分配改革重在“抽肥补瘦”
中国证券报:人们很关心在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再分配领域的改革,能否阐述其中的重点?
刘树成:我认为,再分配领域的改革重在帮扶低收入和困难群体。根据我的研究数据,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低收入和困难群体所获得的社会保险福利、社会补助和其他经常转移收入所占比重为10.72%;较高收入群体所支付的收入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社会保险缴款和其他经常转移所占比重为10.35%;从居民整体看,所获得的净经常转移收入则只占0.37%。这说明在再分配领域,主要是提高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收入,而不是提高整体居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的改革任务重在“抽肥补瘦”,帮扶低收入和困难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总的来看,在居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需要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但初次分配领域是提高居民收入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大头”和重点。如果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劳动者报酬就较低,收入差距就很大,那么主要靠再分配领域来提高居民收入和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