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正研究制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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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制定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意见
■ 国土部:将出台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6日下午,来自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部、住建部、农业部等部委的副部长齐聚政协礼堂,集体会商110多件有关城镇化的提案。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除了城镇化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还在研究制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公安部将配套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意见;国土部将针对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出台深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镇化建设应统筹规划
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孙淦6日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透露,截至3月6日,全国政协共收到110余件来自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城镇化提案。
记者在部分提案汇编中看到,致公党中央、民建中央、九三学社中央、民革中央等多个民主党派提交的提案涉及城乡低碳生态建设、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协调发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内容。
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在协商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城镇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镇规划对区域发展产业布局考虑不足,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内需拉动;二是农民真正转变市民难度较大;三是基础融资平台监管难度加大;四是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周汉民建议,应统筹规划城镇建设,城镇化必须与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结合;要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逐步弱化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加强对金融服务的引导和监管,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参与城镇化,优化信贷结构;改善生态,将乡村生态环境纳入管理范围。
九三学社副主席赖明认为,城镇化的核心是处理“人、地、粮”三者的关系。“人”的问题包括就业、住房、教育、社保等;“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不清,导致土地的城镇化快过了人的城镇化,也涵盖了城镇化中的环境问题;“粮”的问题是,目前粮食自给率下降到90%,低于原来预定95%的目标,随着城镇化率提升,未来如何保证粮食自给率,将是重大课题。
按市场规律办事
除提案的民主党派代表外,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也在协商会上发表了对城镇化的看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建议,可以吸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验,由地方财政和金融机构出资,成立城市公共建设投资基金,然后向公众发行公共建设基金券,按照市场规律来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认为,尽管我国城镇化速度很快,但无法忽视城镇化滞后工业化的基本现实,我国服务业占比一直徘徊在40%左右。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尽管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2%以上,但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0%多,如果再过8年,人口城镇化率不能达50%以上,基本可以判定城镇化战略失败。
“人口城镇化突出的矛盾在制度变革,户籍制度是带有歧视性的制度。”迟福林说。
人口城镇化是核心
针对上述提案和委员的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认为,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农民转业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布局、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一系列问题。
徐宪平认为,应有序推进农村转业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实现养老基本医疗以及廉租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应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加快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城市就业创业创新空间。
徐宪平透露,目前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仍在编制之中。此外,发改委还在研究制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总体上看,近几年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尽管如此,2012年全国仍有将近65%的农业人口。公安部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并将按城镇化总体规划安排,配套制定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意见。
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国土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争取尽快出台,以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文件,加强对流转市场的指导,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其他相关部委负责人也从各自主管工作出发提出促进城镇化发展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