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获悉,近年来山东电子商业汇票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山东省累计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104905笔、金额1813.7亿元,办理贴现业务22803笔、金额862.2亿元,办理再贴现业务1575笔、金额99.2亿元,各项业务均居全国第2位。 财务公司是山东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重点。“我们财务公司负担着整个海尔集团的支付结算业务,每天经手大量商业汇票,要不是电票业务,我们现在还得在‘票山票海’里挣扎呢。”海尔财务公司结算部总经理官华丽说,集团目前全面开展了电子商业票据业务,承兑笔数达到7万笔,并实现付款环节100%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200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采用电票业务,结算速度提高,工作人员数量减少,电票业务流转快、防伪强、成本低等优点逐渐显现,为企业带来了管理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的双重收益。“以前,我们每次供货后都需要派专人到青岛领取商业汇票,非常不方便,而且一年下来光来回差旅费就要花费近3万元,现在坐在家里就可以签收电票,为我们企业节省了人力物力。”为海尔集团供货的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卢民表示。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内10家财务公司中,已有6家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山钢集团财务公司、兖矿集团财务公司也已提交了申请文件。年末,山东全省财务公司累计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76690笔、金额88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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