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曾表示,“在今后特别是在‘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一定会继续向前。”
2012年6月和7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加大了利率的波动幅度。
“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促进其不断通过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参与市场竞争。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利率浮动区间调整后,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总体逐月降低。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并没有全部
‘一浮到顶’,而是体现出差异化、精细化定价的特征。”央行在2012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这样描述改革的成效。
2013年,随着央行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渐深入、存款保险条例择机推出等相关新举措、新进展值得期待。
公开市场操作频率提高
胡晓炼还在上述同一场合指出,“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想办法使所有的力量最后都拧成一个方向,如果方向相互冲突,利率市场化的作用可能就会打较大的折扣。”
胡晓炼同时表示,这也并非要等到所有条件都具备以后,才能进一步推进,但是这种推进的力度和条件的成熟是相辅相成的,需要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在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监管方式、金融机构自身的市场化显得尤为重要。央行在此方面做出了表率。自2013年1月18日起,央行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
(Short-termLiquidtyOperations,SLO)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择机使用。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把回购操作常规化,将公开市场操作频率由传统的每周两次变为了全周操作,这对银行体系资金供应和对货币市场利率,均起到平滑稳定作用,为推进利率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2013年初在媒体刊发的一篇文章中,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胡晓炼也曾指出,在目前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对于银行业批发性业务的利率市场化可能会推进得更快一些,还可能会通过增加新的金融产品来使得利率更具灵活性。
“先长后短,先批量再零售,这是业内比较公认的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实现过程。”上述商业银行人士称。
存款保险条例将择机出台
2012年“两会”期间,当时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均提出建议,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中包括数位中国人民银行地方中心支行行长。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呼声将在2013年得以延续。
改革不能不考虑到风险。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能回避的问题是金融稳定,周小川去年3月份曾撰文详解利率市场化的思考,他指出,目前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下一步将按照中央会议精神继续积极推进。“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要抓紧研究完善方案,并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准备阶段已历时十数年,公开资料显示,最早在1995年开始试点,政府各有关部门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到2007年,央行成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课题组,着手研究存款保险制度。
直到2012年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撰文中也指出,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利率管制放开后,这些机构往往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同时为了维持盈利水平,可能扩大发放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因此,要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的风险。
“应为了有效应对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动荡,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利益,我国应结合国情,尽快推出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