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基金公司扩容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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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传导性风险的防控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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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5 作者:记者 蔡颖/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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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据银监会公布,近日,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当日强调,要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商业银行发展转型。 对此,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扩大,将有利于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的渠道,一方面提振股市,另一方面改善社会融资结构。不过,混业经营后,银行、基金、证券这些金融系统间的“防火墙”将被进一步打破,其系统传导性风险的防控也值得重视。 根据《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在取得中国银监会对外投资的监管意见后,可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材料。 据悉,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这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除此之外,证监会在不久前还召集了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以及上述两家银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筹备进展工作的情况汇报,这意味着,有望进入此批银行系基金公司试点范围的有五家城商行。 尚福林指出:“此次再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并将对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一是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二是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三是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早在2005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的三家试点银行,分别成立了工银瑞信、建信和交银施罗德。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监管部门扩大试点范围,陆续增加了中银、农银汇理、招商、民生加银、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目前,这八家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另外,光大、平安、中邮这三家银行则是通过旗下控股公司投资设立了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为光大保德信、平安大华和中邮创业基金公司。 随着债券等方式的融资比例提升,社会融资结构也发生着变化。嘉实基金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去年,投资者普遍青睐债券基金和理财型基金,尤其是理财型基金产品一次性募集的资金额度大,而银行通过庞大的客户资源,在销售渠道上的优势十分明显,不可否认,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券商系基金公司来说会带来冲击,尤其是客户资源存在流失的可能。” 有分析认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结构严重依赖于间接融资的格局下,允许更多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银行业自身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尚福林表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将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国盛证券分析师认为:“被允许设立基金公司,将进一步密切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联系,使两个市场的资金流动可以更加畅通,这也是使市场产生银行庞大资金有望进入股市预期的主要原因,对长期低迷的股票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 另外,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扩大有利于继续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的渠道,增加机构投资者数量,促进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也将为商业银行探索跨业经营运作积累经验。 对于能够进入此次扩容试点的城商行而言,城商行高管则普遍认为,今后存款将不再是商业银行负债的唯一内容,商业银行发行的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将成为银行负债的重要内容,并且,银行通过旗下基金公司给投资者带来收益,能够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客户资源。 不过,人民银行研究局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一旦更多的银行开始设立基金,那么过去分业经营的格局就会改变,金融领域各行的风险防火墙将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银行系基金公司可直接投资股市,而股市的高风险可以通过基金的运作传递到商业银行,监管层也需要对此引导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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