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欧盟进口甲苯胺存在倾销
2013-02-2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分享到:
【字号
大
中
小
】
商务部网站28日消息,商务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存在倾销,中国甲苯胺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2年6月29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美商务部终裁中国产不锈钢水槽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3-02-22
·
商务部:1月食品价格涨2.9%
2013-02-21
·
商务部:1月实际使用外资降7.3%
2013-02-20
·
商务部:茅台五粮液销售明显下降 节约和扩消费不矛盾
2013-02-20
·
商务部:1月实际使用外资降7.3% 全年保持平稳态势
2013-02-20
频道精选:
·
[财智]
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
·
[财智]
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
[思想]
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
·
[思想]
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
[读书]
《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
·
[读书]
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