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确立新主题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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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改革突破口”专家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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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2 作者: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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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后,新一届领导层励精图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并从政治局做起;对腐败采取持续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反腐的力度;强调宪法的权威和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应该说,这些举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认同。那么,下一步中国的改革究竟会如何发展,改革应遵循什么样的策略,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讨论的。 要充分估计改革的难度 中国目前的改革是非常困难的,已进入攻坚阶段或者深水区。这就是说,在考虑未来中国改革的路线图或者选项的时候,首先要对改革面临的形势有准确的判断。我个人理解,当前改革的困难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严重扭曲的背景下进行的。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社会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甚至被整体固化了。新的领导层必须面对这个事实,即任何试图打破这个利益格局的改革选项,都可能遇到极大的阻力。 二是社会情绪的不断表达和持续上升,反过来加大了改革的压力,缩小了改革的操作空间。一方面公民社会在不断发展,大家对改革的预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甚至对个人价值实现的追求,伴随着网络社会到来和中国社会的进步,在快速攀升;另一方面我们的许多党政管理部门,仍然沿袭传统的管理模式在既定的框架中运行,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如果我们的管理不能顺应社会的潮流,还以传统的思维方式来推进改革的话,这条路将会越走越窄。 三是改革的综合性特征日益明显。经济、政治、社会等问题相互交织,形成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局面,这与改革开放初期的单项改革、单兵突进式的改革形成了鲜明的差异。比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决不是靠经济领域的改革能够解决问题的,而是与政治、社会问题息息相关,如果没有综合的配套改革,单兵独进很难成功。 改革需凝练鲜明目标和主题 从凝练改革的主题来看,过去20多年我们一直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主题,有很大的包容性,也获得了极大成功。但目前改革再用这个主题,显然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了,因此,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治理变革”作为主题,也许更加合适。之所以如此,理由有三: 首先,政府愈来愈成为社会矛盾的中心和聚焦点。这些年来的一个基本现象就是,围绕公共治理所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越来越多,不管是公民权利的保障、法治,党政关系的处理,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改革、社会冲突等,几乎都与党政部门的公共治理体制、作为、效率有关,因此,政府公共治理的能力、水平、行为,都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也使政府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政府管理前端与人大、司法、党政权力的划分等政治领域改革密切相关,后端与经济社会领域的治理与改革也直接相联,如经济领域的市场作用的发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以及社会领域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的培育等,没有一样可以离开政府。换句话说,上述诸多领域的改革,如果离开政府本身的改革,几乎都不可能成功。这就是说,以政府为中心的公共治理改革,事实上已经成为连接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的结合部、中间点,带有明显的综合和主导的特征。 第三,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党政自身改革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又直接决定着其他方面改革的成效。如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党政关系的处理、构建公权力制约的环境、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结构的优化以及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等。如果没有这些关键问题改革的成功,其他改革也很难真正取得突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治理的改革已经历史地走到了前台。 未来改革要有重点突破 从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即使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治理变革”主题下,也不能全面出击,而是要有重点地突破。要紧紧抓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最关注、问题最突出的几个关键点,下大力气推进,力求实现突破,取得成效。具体来说,主要应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是反腐败改革。要把当前反腐败的势头继续推向前进,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并由运动式的反腐逐步向制度性反腐的方向发展。要在反腐败中探索在一党执政条件下约束公权力的制度框架,包括及时启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等。 二是司法改革。这方面十八大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标,要着力落实和推进。不久前中央宣布要废除劳教制度以及启动审判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以及信访制度改革,已经释放出了重要信号。要特别在保障宪法权威、确保司法公平公正上做文章,体现依法约束公权,保护私权,给民众以信心。 三是以党政自身的改革带动经济社会领域的重点难点改革。党政自身的改革,要防止走过场。执政党的改革,关键在于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如何防止权力边界的泛化,影响人大、政府等国家权力主体正常地发挥作用。政府改革要有大动作,但要防止没成效的频繁出击。对于大部制改革,不应该只注重形式上的合并,更应该注重政府职能的重组、融合和转变。在充分准备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可以集中力量、时间改革一次,确立政府的基本组织架构,之后要相对稳定,特别对于政府组成部门要力图使之法定化,不宜频繁调整。 用政府管理改革带动经济社会改革,具体到经济领域,要突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调整、垄断行业改革、国有企业的改革等关键领域,以此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过多干预,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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