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政府各部门分配到的公务资金数量由中央政府来决定,政府部门的所有决策和执行要受到议会严格监督,而议会下属的部门和机构在监督政府时会各有分工,这一双双“火眼金睛”使得政府各部门都力求做到最佳,尤其是在公费支出上更加严格律己。 隶属于议会的瑞典国家审计署是专门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和部门公费去向和使用效率的部门。瑞典宪法规定了国家审计署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的地位,以保证其不受其他部门的控制或干预。瑞典国家审计署由议会选出的3名审计长领导,审计署不仅监督瑞典国家公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还会评估这些公费的使用是否高效。审计署的工作不只是简单的检查,还要把2项重要监督内容反映在其2项年度报告里——各政府单位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公费使用效率报告,而后者主要看的是公费使用目的是否与政府计划相符合。 除此之外,瑞典各政府部门制定的决策都是公开的,包括相关资金的来源和年度使用计划,公众可登陆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和资料。以瑞典警察总局的机构网站为例,不仅介绍了警察总局在一年中收到来自政府的拨款具体金额有多少,也会介绍警察局主要的任务是什么,执行哪些任务产生的公费支出最多。察局的官方网站上还同时附有年报文件的链接,财政支出和收入情况一目了然:2011年,瑞典警察总局在岗20399名警察和7983名雇员,警察局共支付工资约150亿瑞典克朗(1美元约合6.9瑞典克朗),是该部门全年公费支出的最大项目。 虽然有透明的决策信息及独立的监督部门,但瑞典媒体对政府部门公费支出方面的监督依旧不可或缺。当有公费滥用的丑闻曝光时,媒体的报道会引起社会强烈反应和大范围的公民讨论。正是这种监督力度,使得瑞典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使公费支出问题时格外小心谨慎,力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 瑞典司法大臣阿斯克(Beatrice Ask)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政府部门公费支出被监督和检查对有效行政非常有利,严格遵守制度是极为必要的。在这种严厉监管下,“公务员一般都非常回避用公费去举办的圣诞宴会,在瑞典也没有这种经常性公费招待的风气。相反,很多单位和部门是很避讳这种行为的。如果政府部门不能适应这种形式的监督,随意安排公费支出,长此以往必将偏离正轨。无论是出现违规的个案或更多不合法行为,政府部门都应该发现错误和及时纠正。” 尽管如此,瑞典社会各界对政府各部门如何更好地完成公费支出始终关注,同时也不放松监督。瑞典环境党人士卡普兰(Mehmet Kaplan)认为,人们不能停留在满足现状的情况之下,稍一放松公费宴请的势头就会上升。公众有理由建议国家审计署对各种公费支出产生质疑和检查监督,公费支出应该用于国家发展目的,而且所有的花费也应有理有据。“不是说不能用公费进行招待等支出,但要有合理和必要的基础与规定,不能违反原则乱花公民的纳税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