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9日对外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并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上证直通车是指由上交所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将其直接提交至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予以发布的信息披露方式。上交所对直通车公告实行事后监管,不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上交所表示,上证直通车原则上适用于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但上交所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程度调整直通车业务适用主体的范围。总体看,约有66%的信息披露事项,上市公司可以直通披露。目前对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对于直通车公告,上市公司如在15:30前确认发布,则上交所网站将自当日15:30起集中进行披露;上市公司如在15:30之后确认发布,则上交所网站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提交时间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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