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6日说,德国政府当天通过了一项旨在遏制商业银行过度风险投机的法案。 朔伊布勒当天在柏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举旨在从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中汲取教训,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并最大限度保护广大普通储户的利益。他说,没有不受监管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在从事自营资金交易以谋求超额收益时,必须对其相应的高风险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德国政府正力图逐步建立并完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这项法案,德国境内的商业银行高风险自营交易额超过1千亿欧元或占其资产负债额五分之一以上的,必须将其从事的风险交易项目从日常金融零售业务中剥离开来,使普通储户的存款不至于因银行大额资产交易亏损而蒙受损失。而如果出现金融机构因巨额交易亏损甚至倒闭的情况,其负责人或经理人将面临高额罚金及长达5年监禁的刑罚。 该项法案还要求商业银行保证在出现经营困难或金融风险等紧急情况时,自动停止继续大额交易并采取资产重组等有效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出现的损失。 该项法案由德国与法国两国政府协调之后草拟出台,计划在今年年内首先提交德国议会批准通过,在趋于完善后逐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推广实行。 德国最大商业银行之一的德意志银行联席首席执行官安舒·贾因认为,该项法案将会限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并推高银行投资的融资成本,最终可能阻碍德国经济增长。而德国银行业协会主席施米茨则认为这项法案的实施将动摇德国作为欧洲重要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他认为有效监管应该在欧盟范围内统一推广,而不是德国单边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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