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
2013-02-05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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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5日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自2013年2月6日起,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8号公告、2011年第1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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