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业准入门槛提高到45万吨/年 整合重组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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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业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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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作者:记者 王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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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08年至今的一轮大整合之后,煤炭行业再度面临十字路口。 4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下称《政策》),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首次划定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并将进一步细化新建矿井标准,将门槛从30万吨/年提高到45万吨/年。 业内人士认为,这无疑是为下一轮的煤炭资源整合划定了硬性指标,迫使其提速。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除了小煤矿的整合,煤炭行业今后调整重点将集中在企业以及产业组织结构上,即发展大矿井、大集团,鼓励一体化经营。 《政策》提出,国家逐步提高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有序竞争。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 在新建矿井方面,“十二五”期间禁止新建30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而在2007年出台的《煤炭产业政策》中,“十一五”期间停止核准(审批)的新建煤矿项目标准为30万吨/年以下。 “目前有的煤矿可采率较低,如果继续开发的话,不但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也造成产能低下,就资源合理利用而言是一种浪费。根据各个地区煤炭资源结构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规模标准,除了杜绝上述情况,更重要的是为下一步的煤炭资源整合埋下伏笔。”大宗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经过四年的整合,全国关闭煤矿共4000万家。未来小煤矿的整合还将继续,有关部门预计“十二五”期间,将全国的小煤矿从10000处左右降至7000处以内。 在中煤远大分析师张志斌看来,《政策》单列一章明确了煤炭产业准入规定,说明煤炭行业今后调整重点是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即通过上大压小、一体化经营等方式发展大矿井、大集团,这样有利于与电力、建材、化工等更好地衔接,也可以进一步针对安全、资源和环境问题加强管理,降低百万吨死亡率。 此外,整合重组也是平衡煤炭供求的关键。 受政策利好消息带动,4日煤炭板块居于涨幅榜首位,其中国投新集、大同煤业收盘涨停,昊华能源涨8%,潞安环能涨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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