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实现矿井水利用产业化;全国煤矿矿井水排放量达71亿立方米,利用量54亿立方米,利用率提高到75%,新增矿井水利用量18亿立方米,加上非煤矿山新增矿井水利用量约5亿立方米,全国新增矿井水利用量约2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