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地投资集团老板赖克江被控虚构工程项目,诈骗多名投资人1.26亿元,今天上午,赖克江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当庭翻供否认巨额诈骗指控,自称“没有挥霍一分钱”。
44岁的赖克江身材瘦小,四川口音很重。起诉书显示,赖克江是中专文化程度,北京宏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检方指控,赖克江于2010年1月至6月间,虚构共同投资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骗取事主孙某、赖某4300余万元。2010年7月间,赖克江虚构合作开发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书》的方式,骗取事主丁某、王某1000万元,后归还328万元。2010年10月间,赖克江虚构需要资金投资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的事实,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骗取事主曹某500万元,后归还100万元。
此外,2010年3月至7月间,赖克江还虚构需要资金投资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的事实,并以北京国际体育交流中心项目为担保,骗取事主孟某6800余万元。
对于指控,赖克江说所有资金往来他都投资到项目里面去了,他没挥霍一分钱。他当庭否认自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公诉人问他为什么会在侦查阶段的提讯笔录上签字。赖克江稀里糊涂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金宝街空军招待所项目,赖克江在法庭上神情自若地说,该项目是位于金宝街,紧靠东二环。据被害人说,赖克江自称认识空军的“大领导”。他在所谓的“融资”过程中,向投资人许以高额回报,称如果借款给他,“资金十个月就可以翻一番”。
但今天在法庭上赖克江却说,金宝街空军招待所是中间人王某介绍给他的,他在“合作”过程中一直是和王某谈,从来没和空军谈过,他也没去土地管理部门核查过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投资人给他的钱,他都转给了王某,他自己分文没得。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赖克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追究赖克江的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