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信托等融资渠道全面受阻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自2012年12月末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以来,地方融资环境趋紧,融资平台后续如何提升“造血”能力成为业界关注焦点。而在信贷、信托等融资渠道受阻的背景下,平台融资结构的调整已刻不容缓。
点刹政信合作产品
“过去地方政府得以依赖的财政增收及融资渠道,现在几乎全面萎缩。”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贺军说。
确实,通知的严厉程度前所未有,几乎将融资平台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斩断,融资平台资产增长受限,规模面临被压缩的境况,而政府无法为融资提供担保导致平台信用资质被显著看衰,融资能力也随之下降。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表示,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监管,部分地方投资主导的基建项目进度或有所延缓,这也将限制政信合作业务的发展。
不过,从长期来看,地方政府的投资意愿和冲动并未改变,可以预见,一些创新的信托融资方式将会出现,以其他合规的方式参与到基建项目建设中去。
构筑“防火墙”
在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公司公共融资部总经理曹明看来,年前四部委联合发文控制地方融资扩张,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防止影子银行规模继续膨胀;二是抑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这相当于在地方财政和融资平台之间建立一个‘防火墙’;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基建规模和融资杠杆率。”
根据海通证券研究所的测算,2012年的影子银行规模达到28万亿元,信托类资产规模达到7万亿元,由于地方政府债务与影子银行项目联系紧密且相互交织,为防止违约事件发生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提升,监管部门需要较早对增量予以控制。
一位银行资深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土地财政又玩不转了,资金问题已让不少地方政府焦头烂额,尤其是一些中西部地区。因此政信合作呈现火爆的情况。
对此,国际评级机构穆迪表示了担忧。穆迪发布的报告指出,政信产品是需要偿还或支付项目回报的合约责任,最终会增加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在这个层面上,此类产品与债务相似。但政信产品并未计入债务,所以提高了确定地方政府负债水平的复杂性,可能会进一步影响财政透明度。
改革迫在眉睫
业内专家认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债务,地方金融机构运作与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已经躲不过、绕不开。
孙立坚认为,从更为长远的视角来看,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机制将更为迫切。
事实上,债务问题的解决需要更为全面的财税体制改革,这会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一方面,通过合理财权和事权,明晰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可以促使负债规模合理、可控;另一方面,降低“隐形担保”,强化融资中的硬约束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市场行为分离,促使资产定价合理。
不仅如此,在融资监管趋严,以及筹资渠道受阻的大背景下,地方必然会在债券市场寻求新的突破。曹明指出,今后直接融资比重的提升将成为大势所趋,而通过债券融资应当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汇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认为,市政债和项目债等长期债券,是解决目前基建融资诸多问题的关键,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强调,应该用阳光融资和预期、透明、受公众监督、讲究规范、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地方债去置换、替代地方融资平台和其他一些不规范的、风险不易控制、不健康的隐性负债,同时又保持地方政府作为融资主体通过融资发挥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效益,这才是比较周全、合理的对待地方债务和地方融资体系建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