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环境局发言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德国,如果空气出现严重污染,则要首先采取应急行动。若想从根本上减少城市大气污染,还需要从立法和管理上采取一些长效措施。 这位发言人介绍的应急措施是:首先,对某类车辆实施禁行,或者在污染严重区域禁止所有车辆行驶;其次,要限制或关停大型锅炉和工业排污设备;此外,关停城市内的建筑工地也有助缓解污染。 上述举措仅为应急措施,若想从根本上减少城市大气污染,还需要从立法和管理上采取一些长效措施。德国的做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第一,设定机动车排放标准,各类车辆都需满足设定的排放上限。欧盟所有成员国机动车均需符合欧盟统一标准。为了排放不超标,机动车辆需安装微粒过滤器等尾气清洁装置。在德国,安装过滤器的车主可获得国家补贴。 第二,严格设立大型锅炉和工业设施的排放标准。欧盟已统一规定了工业排放标准,出台了《工业排放令》。同时,对小型锅炉等供暖设备设定排放标准。 第三,设定机械设备排放标准,如工程机械等。 此外,为了减少空气污染,还需要在行政管理上下工夫,德国有超过40个城市以及许多欧洲城市均设立了“环保区域”,只允许污染物排放少的车辆驶入。还可通过补贴和宣传,鼓励人们利用公共交通以及骑车出行。
|